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经天津市委、市政府批准,2018年天津市级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近日全面启动。
动员部署会议强调,环保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深刻认识理解开展市级环保督察的重要意义。要真督真察,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责任导向,敢于较真碰硬,通过扎实深入的高质量督察,督促各区、各部门和各单位牢固树立“绿色决定生死”的理念。要强化责任落实,严肃责任追究,以督察为手段进一步夯实党政同责,落实一岗双责,自上而下传导环境保护的责任和压力,促进各级干部进一步转变观念、明确职责。要严格督察整改,把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相结合,坚持边督边改、立行立改,坚决克服整改中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整改结果及时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切实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推动生态宜居的现代化天津加快建设。
据了解,天津市委、市政府对中央环保督察整改高度重视,截至目前,整改方案确定的49项整改任务中,30项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其余19项已取得阶段性进展并持续推进。此次督察从全市抽调140余人,组成16个市级督察组,进驻16个区党委和政府及8个市级有关部门(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建委、市市容园林委、市农委、市水务局、市中小企业局),采取听取汇报、实地督察、调阅资料、个别谈话、走访问询、受理举报、下沉督察等方式,对被督察单位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环境保护重点任务推进情况以及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专项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