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海绵城市是系统治理城市复杂水问题的重要抓手之一。高质量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基础设施,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是关键之一,做好顶层规划设计非常重要。
简单来说,海绵城市建设是要实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有缓解”。“海绵体”的构建是海绵城市建设的主要内容之一,理清其内涵,可使思路更清晰,有利于分类建设、分清责任、加强行业协作。我一直倡议,海绵体可分为城市河湖水系“大海绵体”和传统的低影响开发(LID)内涵的“小海绵体”。我认为,大湾区海绵城市建设要更进一步加强 “大海绵体”的规划建设,确保城市防洪排涝安全。
大湾区自然地理和气候条件特殊,短时间的暴雨强度大且集中于汛期,保护和优化科学合理的城市河湖水系,更好地发挥其调蓄雨洪、快速排泄暴雨洪水的功能,是解决“城市看海”问题的重要基础和前提条件。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城市看海”证明且已为越来越多的专家所共识,其主要原因和症结就是不重视河湖水系的保护,在城市开发过程中肆意填埋占用所致。因此,在城市规划建设中,应以确保城市一定的水面率和合理的布局作为刚性约束和要求,以达到保护河湖水系为目的。
河本净,人污之!当前解决城市河湖水体黑臭问题,岸上截污控源是根本,落实好河长制度、严格管控和维护是关键,开展已污染的河湖水体内源治理、生态修复是必要的,绿色“小海绵体”则是解决城市面源污染的重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