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江苏省物价局获悉,2018年以来,江苏已两次下调一般工商业电价,预计每年可为江苏一般工商业用户减少45.5亿元电费支出。
据悉,4月1日起,经江苏省人民政府同意,江苏省物价局降低“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用电类别电价每千瓦时2.29分。5月1日起,江苏省物价局再次降低“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用电类别电价每千瓦时1.97分。两次降价合计已降低一般工商业目录电价每千瓦时4.26分,已降低一般工商业目录电价5.3%。
江苏省物价局工价处处长吴爱琴介绍,按照国家发改委相关要求并报经江苏省人民政府同意,江苏省物价局将继续下调,确保完成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中“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10%”的要求。经测算,江苏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10%后,一般工商业用户年可减少约85亿元电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