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明确提出全面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领导,并在第三章的显著位置以整章形式进行了部署安排,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强化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总体设计和组织领导。这是对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强调的“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是一场大仗、硬仗、苦仗,必须加强党的领导”的进一步贯彻与落实,体现了我们党解决生态环境保护的坚定意志和决心。
全面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领导,是对生态环境保护未来长期的一个重要工作定位和执政责任要求,是决定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治理体系的基本出发点,也是基于生态环境问题认识论和方法论的重要决定。
然而,调研发现,目前部分地方领导、部分部门负责人对于为什么要严格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这一问题,难以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强,以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进落实不到位、难以持续。因此,必须重新认识和理解全面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领导的属性内涵与本质特征,从理论的角度深入剖析全面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领导的历史必然与内在必然,对正确走好生态环境保护之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是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客观要求,是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保障。因此,从根本宗旨上讲,党始终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围绕人民利益为中心开展工作,要将解决生态环境问题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的工作重心。
随着生产力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衣食住行等基本生活方面获得了很大的满足。马克思曾将人的需要分为三个层次,依次是生存、享受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干净的水、清新的空气、安全的食品、优美的环境等要求越来越高,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其中重要的就是满足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因此,从主要矛盾的变化来看,生态环境保护同样也是一个社会问题,是人民的时代需求。这是生态环境保护属性的需求论。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生态环境作为生产力构成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水平决定着生产关系的性质和形式,决定着生产关系的变革。当生产关系不合理时,新时代生态环境需要若长期得不到有效满足,就会加剧社会矛盾,影响社会稳定。因此,从社会发展的角度来看,生态环境问题不仅是民生问题,更关系着经济社会的上层建筑。这是生态环境保护属性的社会论。
因此,地方党委必须站在社会主要矛盾的大局、站在社会稳定可持续的大势上考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能坐视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与供给的差距逆向加大。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工作重点,这就要求将生态环境纳入工作的重要范畴中,集中各种政治力量处理好、解决好生态环境问题,统一思想认识,解决部分地方各自发展、重复建设、资源消耗大、环境污染严重的问题,维护好群众的利益。
(二)生态环境问题根植于经济发展过程,解决这一问题也必须从经济发展过程中予以统筹解决,提供生态产品已经成为新时代发展的有机内涵,绿水青山是发展的价值追求。因此,从发展的全面内涵和工作职责的理性回归上讲,党要管发展则必须管环保、要管生产则必须管环保,管发展的各有关部门也都有职责提供生态产品、满足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从本质上讲,生态环境问题根植于经济发展过程。在经济活动中,由于缺乏政府的有效监管,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进行生产与交换的“经济人”就会选择在自然资源的“公共经济属性”上大做文章,利用净化污染的私人边际收益等于私人边际成本的方法,来决定利润最大化条件下的污染水平,去权衡是否减少生产的负外部性,其结果必然导致自然资源非可持续性的开采与利用。因此,从客观规律上分析,生态环境问题产生于经济社会发展过程和资源能源利用过程,解决生态环境问题也必须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与资源能源利用过程中统筹解决。这是生态环境保护属性的本质论。
从价值上讲,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是发展的应有内涵。过去认为生产农产品、工业产品、服务产品的活动才是经济活动,才是发展。但随着能源紧张、资源短缺、生态退化、环境恶化、气候变化、灾害频发,人类除了对农产品、工业产品和服务产品有需求外,对生态产品也有了更多的需求。生态产品既包括清新的空气、清洁的水源、茂密的森林等纯自然生态系统提供的要素,也包括人类经过劳动后所形成的人工自然要素,如植树造林增加的碳汇、水土保持净化的水源等。从价值角度看,生态环境具有生态产品的属性,其价值表现为自然的价值,体现为自然物体间及自然物体对整体自然系统所产生的功能,是发展过程中人类需求的新内涵,是新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发展不仅仅是增加GDP,生产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也是发展的内涵,是农、工、服务产品之外的新型产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都是管发展的,那么管发展的必然要承担提供生态产品的职责。这是生态环境保护属性的价值论。
解决环境污染问题的根本之策在于绿色发展。发展一直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是解决中国所有问题的关键。党对发展理念和发展方式的转变负有领导责任,同样也需要对生态环境保护进行统筹领导,必须改变发展与保护割裂、一拨人搞发展另外一拨人搞保护、发展强保护弱的现象。这一点做得不好,是过去一些地方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之所在。这一点若贯彻落实到位,则是污染防治攻坚战难得机遇和制度法宝。
(三)生态环境保护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瓶颈。因此,从历史使命上讲,党要团结和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就必须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视,补齐短板,攻坚克难。
从2000年建设小康社会,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20年时间全党全国人民努力的方向就在“全面”。“全面”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覆盖的群体要全面;二是覆盖的领域要全面。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指的是精准脱贫,讲的是覆盖群体全面问题;“小康全面不全面,生态环境质量是关键”,讲的是覆盖领域全面问题。到2020年,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有两大短板,一个是精准脱贫,一个是污染防治,这都直接关乎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全党全国花20年的时间,重点就是要解决这两个方面的全面问题,这是庄严的政治承诺。这是生态环境保护属性的地位论。
因此,要在3年之内,举全党全国之力,集中力量,加快补齐短板。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攻坚实质上是事关第一个百年目标实现的政治考量,是全党全国当前必须攻坚确保完成的总奋斗目标。另一方面,到本世纪中叶,要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美丽,成为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目标的新内涵,这对生态环境保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赋予了我们党更高的使命要求。
(四)解决生态环境问题是解决全局发展的重要突破口。因此,从方法论上讲,党要解决中国问题,解决时代问题、解决高质量发展问题,就应该在生态环保领域精准发力。
生态环境问题是一个经济问题、社会问题,也关系着中国梦的实现。解决生态环境问题是一个推动其他事情统筹解决的一个抓手、一个突破口。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能推动绿色转型、绿色发展、高质量增长、供给侧改革,具有综合多重效益,带动性强,可以实现牵一发而动全局。这是生态环境保护属性的效益论。
基于上述理论认识,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也将过去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4项职能深化为宏观调控、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社会管理、保护环境5项职能,环境保护职能被单列出来,成为政府的重要职能之一。2015年《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明确规定,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负总责,主要领导负主要责任。
(五)解决生态环境问题是一个具有挑战性、长期性、复杂性的工作。从执政能力上讲,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在关键时刻迅速而正确地解决问题,使国家各项建设事业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不断发展。因此,生态环境保护也必须实现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
生态环境问题是伴随人类文明特别是工业化进程而出现的危害人类健康甚至生存的重大问题。我国当前生态环境所存在的问题,实为积渐所至,非一日之寒可成,自然也非一日之功可破,是一个历史遗留问题。由于过去环保工作欠账多,加之目前的机制体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因此生态环境问题的解决不会一蹴而就。解决生态环境是一项长期且复杂的工作,需要统筹各方面因素,保持战略定力,推进制度体制机制改革。这是生态环境保护属性的方法论。
这就需要明确解决思路,发出总动员令,统一思想,举旗定向,相向而行。只有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才能真正做到集中力量,团结统一,才有能力和有希望攻坚克难,实现生态环境质量的全面提升,建成美丽中国。进入新时代,中国的重要事情之一是生态环境保护,而办好中国的事情的关键在党。党的十八大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将“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写入党章,成为党的行动纲领。
基于生态环境保护属性的需求论、社会论、本质论、价值论、地位论、效益论和方法论,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定位正在发生战略变化,生态环境保护已经上升到执政层面、国家战略层面,是地方各级党委的重要政治责任。相应地,生态环保工作的内涵、目的、重点也要发生转变转型。环境不能作为无价低价的生产要素被忽视,也不能仅仅将其作为支撑发展的一个条件,要更多地把生态环境资源作为稀缺资源要素予以高标准保护,要更多地把提供优质生态产品作为发展的有机内涵,要更多地把加强生态环保工作、满足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作为解决主要矛盾的着眼点,要更多地把加强生态环保工作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推手。因此,必须全面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领导,认真落实党政主体责任、健全环境保护督察机制、强化考核问题、严格责任追究,形成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全力治污攻坚的政治理念、制度氛围和刚性约束,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的生态环保大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