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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分类减量破解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困境

2018-08-30 15:56:03 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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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农村的社会经济特点来看,垃圾分类与资源化利用符合农村实际情况,环境经济的边际效应明显,可推广、可持续。

从农村的社会经济特点来看,垃圾分类与资源化利用符合农村实际情况,环境经济的边际效应明显,可推广、可持续。农村社会是熟人社会,相互之间信息透明、行为趋同性强,通过树立垃圾分类的先进典型,能够很好地发挥榜样力量。

近年来,我国农村经济稳步发展,农民生活水平大幅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数量、种类也随之增加,加之传统农业施用农家肥的循环利用系统逐渐失效,农村生活垃圾污染问题凸显。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提出,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中西部有较好基础、基本具备条件的地区力争实现90%左右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治理。去年以来,笔者先后赴河北、浙江、广西农村,调研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问题,并借鉴国内外经验做法,探讨我国农村地区生活垃圾治理出路。

我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面临的困境

近年来,各地大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推广普及“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治理模式。调研发现,现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模式存在以下3点突出问题:

一是农村生活垃圾“进城”加剧,给城市垃圾处理带来压力。按现行模式,很多地方分散在广袤农村地区的生活垃圾被集中转运至城市进行无害化处理(填埋或焚烧),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能力造成压力,有的地方不得不新建垃圾焚烧和填埋处理设施。例如,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已经覆盖90%以上的建制村,现有县级垃圾填埋场处置能力无法达到要求,规划2020年以前需要新建138个垃圾焚烧电厂。河北省迁安市2009以来建成9个垃圾填埋场,8年中已经有4个填满闭场。

二是“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治理模式运行成本高,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体系难以持续良性运转。“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模式迅速改变了很多村庄面貌,但是大量农村垃圾进城集中处理,运营成本高,经济欠发达的县区财政难以承受。河北省迁西市总面积1439平方公里,农业人口20万,县域经济条件较差。由于经费无保障,保洁人员工作积极性不高,设施维护不及时,有些已建成的垃圾填埋场和焚烧厂不能正常运转。

三是部分地区采取非规范化填埋和焚烧处理,环境隐患凸显。为解决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资金不足的难题,一些地区采取“村收集、镇(村)处理”的方式,对偏远地区的生活垃圾,采用小型垃圾焚烧设施焚烧处理或简易填埋处理,但由于技术标准不健全、监管不到位,容易形成环境风险隐患。调研发现,个别地区将收集后的生活垃圾在村头、废弃矿坑等简单填埋,缺乏防渗措施,容易造成地下水和土壤污染。个别地区鼓励采用小型垃圾碳化热解设施就地焚烧可燃垃圾,但是尚未纳入环境监管范围。

源头分类减量是生活垃圾治理必然选择

目前,很多地方农村垃圾治理多是沿用统一收集、末端处理的方式,在垃圾收集和处理两个环节管理粗放,未能充分考虑农村资源环境和社会经济的特点,进行源头减量和就地就近资源化利用。

从垃圾资源属性看,我国农村生活垃圾可回收利用成分高,容易实现垃圾减量。调研组对唐山市丰南区与古冶区4个村、40户的生活垃圾组分取样分析表明,垃圾中30%~36%是厨余垃圾,21%~55%是灰土、砖瓦等建筑垃圾,还有6%~21%的纸类、塑料、金属等可回收垃圾,有毒有害垃圾量较少。约有50%以上的生活垃圾可通过源头分类实现减量,再加上对纸类、塑料等可回收垃圾的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减量率达70%左右,仅有30%左右的生活垃圾需转运至城市进行处理处置。这一调研结果与文献报道一致。实施垃圾分类减量,可大大缓解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压力。

从自然环境特点看,我国农村地域广阔,可消纳途径多,容易实现就地利用。湖南省常德市安乡县是典型的农业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通过实施三个“三分之一”(三分之一沤肥、三分之一回收和三分之一处理处置)垃圾分类减量法,实现农村生活垃圾中有机成分就地沤肥,回用于农田,改良了土壤,灰土、砖瓦等建筑垃圾就近填埋铺路,既就地就近实现资源化利用,又降低了垃圾转运成本和处理成本。

从农村的社会经济特点来看,垃圾分类与资源化利用符合农村实际情况,环境经济的边际效应明显,可推广、可持续。村民仍保留着勤劳节俭的生活习惯,适当的经济刺激能有效吸引农民参与垃圾分类与回收利用。农村社会是熟人社会,是基于血亲关系建立的利益共同体,相互之间信息透明、行为趋同性强,通过树立垃圾分类的先进典型,能够很好地发挥榜样力量。农村的自治组织作为政府和群众之间的桥梁,通过制定和实施乡规民约,可以规范村民的环境保护行为,使垃圾分类减量得以持续开展。

经验表明农村可有效推行垃圾减量与资源化利用

做好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关键在于解决好两个问题,一是如何进行有效分类,这需要充分调动居民和社会力量;二是分类后的垃圾如何进行利用。结合农村实际,建立合理有效的工作方式方法,农村更容易推行垃圾分类减量。

从浙江试点经验来看,按照“二次四分”法分拣餐厨垃圾和可利用垃圾,群众可接受程度高。农村生活垃圾中餐厨和可再生利用组分是较容易识别、便于就地资源化利用和商品化的部分,容易吸引农民自觉分拣。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的初级阶段采取“粗”分类,农民容易理解和接受。浙江省印发《浙江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范》推广“二次四分”法,即农民按照“可腐烂”和“不可腐烂”两类进行初拣;保洁员对“不可腐烂”的部分,再按照“好卖”、“不好卖”进行二次筛分。这种分类方法好识别易推广,大大降低了垃圾分类的难度。

同时表明,创新基层管理机制可有力引导农民参与垃圾分类。浙江省出台了《关于扎实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意见》等文件,明确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目标原则和保障措施,鼓励县区创新机制吸引农民充分参与。如长兴县发挥党员和妇联干部宣传引导作用,建立村庄农户分片包干制。利用熟人社会特点,张贴农户垃圾分类“红黑榜”, 加强村民相互监督,显著提高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及定点投放成效,60%以上的垃圾可以就地分类减量,有效降低垃圾治理成本。

还可以看出,推广新型垃圾再生资源化利用技术工艺,可推动就地就近资源化利用。为使垃圾分类后能够及时转化为资源,浙江省出台了《农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处理主体设施规范建设要求》,鼓励采用机器快速成肥、太阳能沤肥等技术,推动有机肥产品商品化。仅宁海县就已建成91个餐厨垃圾再利用中心。截至2017年底,浙江省已建设2.5万多套有机垃圾处理设施,实现“可腐烂”垃圾年就地就近消纳300多万吨,相当于12座700吨/天的垃圾焚烧厂年处理垃圾总量。

从国际经验来看,日本以垃圾分类化解垃圾危机,将法律法规与地方方案紧密配合,有效调动了农民参与。上世纪80年代,日本各地普遍发生“垃圾危机”,大量增加的生活垃圾不能及时有效处理。日本先后制定《资源有效利用促进法》等一系列垃圾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法律法规,强制推行垃圾分类及资源化利用。农村垃圾治理成效较为突出的鹿儿岛县大崎町,让村民参与方案制定和实施,充分调动村民参与的积极性。同时,优先采取农户容易接纳的处理方式,将厨余垃圾和草木灰混合后制有机肥,将废弃的食用油集中收集加工为燃料。

美国针对农村居住的特点推广庭院堆肥。美国农民居住得比较分散,各州通过实施有机垃圾堆肥计划,推动农村垃圾分类及资源化利用。各州针对有机垃圾制定了农村有机垃圾的庭院堆肥计划,主要包括分散家庭式堆肥项目和村庄小型静态堆肥项目。

我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相关建议

为有效破解当前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面临困境,笔者建议有条件的地区,可在现有治理模式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的前端减量与资源化利用,建立户分类、村收集、就地就近资源化利用与乡转运、县处理相结合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模式。

一是完善农村垃圾减量与资源化利用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修订《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明确要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鼓励各省依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政策,强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与就地就近资源化利用,减轻农村垃圾统一转运和集中处理压力。指导各地因地制宜制定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标准、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规范等,科学合理有序推进农村垃圾源头分类与资源化利用。

二是建立农村垃圾分类减量与资源利用的引导推进机制。相关部门依据《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制定《落实乡村振兴战略 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的意见》,引导农村地区以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为主要模式开展农村垃圾处理。建立县乡村联动引导推进机制,将垃圾减量和资源化效果作为加分项纳入垃圾治理绩效考核,组织党员干部分片做好垃圾分类的宣传指导。鼓励基层政府创新激励机制,提高农民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是推动农村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的市场化发展。鼓励各地因地制宜选择垃圾分类减量与资源利用的方式方法,根据南北气候和农业生产特点,推广可降解垃圾的堆肥、快速制肥等设施技术,就近农田利用。转变以末端治理为主要目标的资金投入方式,优先支持垃圾分类及资源化利用设施和管理体系建设,鼓励企业、农民合作社、个体经营者参与垃圾制肥与回收利用,使垃圾资源化利用形成经济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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