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梅河口市近日出台《梅河口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落实各级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确保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方案》指出,针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涉及梅河口市的19项共性整改任务,实行台账式、清单式管理。对能够立即进行整改的问题,不推不拖,立即落实整改措施,组织精干力量,全力进行快速整改,力求在最短的时间内达到整改目标和成效。
同时,结合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 举一反三,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对排查出的问题,深刻剖析深层次原因,有针对性地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全面落实治本之策,切实提升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的系统化、法治化和科学化水平。
《方案》强调,要强化“党政同责”,落实 “一岗双责”。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全市整改和环境保护工作负总责,各部门及各乡镇(街)党政主要领导对本部门、本地区整改和环境保护工作负总责。同时,层层明确和落实整改工作分工,切实压实整改责任,传导工作压力,严格督促检查,推动整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