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国能发安全〔2017〕22号)部署和《华东能源监管局关于做好电力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有关工作的通知》 (华东监能安全函〔2017〕34号)工作安排,我局在9月份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上海、安徽9家电网企业、10家发电企业和7家电力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了现场督查。现将督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通报如下:
一、部分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不认真、不深入
主要表现为对电力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特殊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严格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国家能源局的部署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全面细致的对表自查整改。
1、在检查实施方案制定方面:浦东供电公司、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220kV碧海变电站工程项目部和220kV东煦变电站工程项目部、国家电网公司直流建设分公司±1100kV古泉换流站工程项目部、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皖南换流站~皖南(芜湖)变电站1000kV线路工程项目部未正式制定印发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2、在对表开展自查自纠方面:金山供电公司、上电漕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外高桥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国电蚌埠发电有限公司未细化制定检查对照表并开展针对性自查和整改闭环工作。
3、在检查内容方面:皖能合肥发电有限公司检查内容未完全覆盖国家能源局和我局部署的重点工作要求。
二、部分单位重大活动安全保电要求落实不到位
主要表现为保电措施针对性不强、保电长效机制不健全、 反恐怖防范措施执行不到位。
1、在保电措施指定执行方面:安徽金寨抽水蓄能有限公司、国家电网公司直流建设分公司±1100kV古泉换流站工程项目部、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皖南换流站~皖南(芜湖)变电站1000kV线路工程项目部未对党的十九大保电期间加强施工风险管控、安全保卫、应急值班、信息零报告等工作作出具体安排。上电漕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未制定本单位党的十九大电力安全保障实施方案。
2、在保龟长效机制建设方面:国电蚌埠发电有限公司、上海奉贤燃机发电有限公司、安徽华电六安发电有限公司、华能上海石洞口第一电厂、淮沪煤电有限公司田集发电厂、上海外高桥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外高桥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皖能合肥发电有限公司未按照《重大活动电力安全保障工作规定(试行)》要求建立重大活动保电工作长效机制。
3、在反恐怖防范方面:合肥供电公司、蚌埠供电公司、金山供电公司、浦东供电公司未按要求梳理本单位反恐怖防范重要目标人防、物防、技防设施配置达标情况。国电蚌璋发电有限公司、皖能合肥发电有限公司未对照反恐怖防范标准细化制定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大唐淮南洛河发电厂未制定电力设施反恐怖防范制度,未按标准规范识别和确定企业反恐防范重点目标。主要表现为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审批不规范、安全培训管理不到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不深入。
三、部分单位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履行不到位
1、在安全生产责任制方面:大唐淮南洛河发电厂未明确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上海外高桥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规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与《安全生产法》不完全相符。浦东供电公司没有明确新成立的电力客户服务中心的安全生产责任。
2、在规章制度制定方面:安徽华电六安发电有限公司、国电蚌埠发电有限公司二期扩建工程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亲自审批、签发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上海外高桥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未根据最新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时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在安全教育培训方面:国电蚌埠发电有限公司、安徽华电六安发电有限公司、皖能合肥发电有限公司安全培训档案管理中未见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记录或对其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进行考核认定的证明。
4、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方面:怀远供电公司、固镇供电公司未开展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自查评工作。上电漕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华电六安发电有限公司、国电蚌埠发电有限公司、上海奉贤燃机发电有限公司、大唐淮南洛河发电厂、华能上海石洞口第一电厂、淮沪煤电有限公司田集发电厂、皖能合肥发电有限公司、蚌埠供电公司对安全生产标准化自查评中发现问题的整改闭环管理不到位。
5、在电力应急管理方面:怀远县供电公司缺少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不全。华能上海石洞口第一电厂、皖能合肥发电有限公司未部署开展应急能力建设评估工作。合肥供电公司、金山供电公司、六安供电公司、蚌埠供电公司、肥东供电公司、怀远棋电公司、霍邱县供电公司、固镇县供电公司应急预案评审不规范。
四、部分单位安全风险管控工作不扎实
主要表现为电网安全风险管控基础薄弱、企业安全风险预控机制建设推进力度不够、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评估不规范、“两票三制”执行不力。
1、在电网安全风险管控方面:霍邱供电公司、肥东供电公司网架结构相对薄弱,局部电网存在正常方式下不满足“N-1” 要求、迎峰度夏期间输供配电设施过载重载的情况,电网运行 风险较大。
2、在安全风险预控机制建设方面:上海奉贤燃机发电有限公司、大唐淮南洛河发电厂、上海外高桥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皖能合肥发电有限公司未制定以健全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预控机制为主要内容的管理制度或未按要求建立企术标准。
3、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方面:上海奉贤燃机发电有限公司、上海外高桥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外高桥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未开展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评估工作。蚌埠供电公司、金山供电公司、合肥供电公司、六安供电公司委托实施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评估的机构未向国家能源局备案,未通过电力测评机构技术能力评估。浦东供电公司、上电漕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国电蚌埠发电有限公司、大唐淮南洛河发电厂、华能上海石洞口第一电厂、淮沪煤电有限公司田集发电厂、皖能合肥发电有限公司对网络信息安全专项检查、等保测评及安全防护评估查出的问题整改闭环管理不到位。
4、在“两票三制”执行方面:肥东供电公司、霍邱供电公司、华能上海石洞口第一电厂、上海外高桥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上电漕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工作票制度执行不严格,安措管理存在漏洞。
五、电力建设工程相关单位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
主要表现为“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年”活动没有扎实有效开展,建设单位和参建单位没有严格履行施工安全管理责任。
1、在“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年”活动开展方面:国家电网公司直流建设分公司±1100kV古泉换流站工程项目部、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皖南换流站~皖南(芜湖)变电站1000kV线路工程项目部、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220kV碧海变电站工程项目部和220kV东煦变电站工程项目部制定的活动实施方案没有按程序发布给参建单位,没有明确各参建单位的工作任务。国电蚌埠二期扩建工程建设单位的活动实施方案未覆盖所有参建单位。安徽金褰抽水蓄能有限公司的活动实施方案中没有对开展施工安全专项检查活动进行部署。
2、建设单位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方面:上海市电力公司220kV碧海变电站工程和220kV东煦变电站项目部、国网直流建设分公司±1100kV古泉换流站工程项目部、国电蚌埠发电有限公司二期扩建工程建设单位没有按规定将保证施工安全的措施及时报我局备案。安徽金寨抽水蓄能有限公司,国网直流建设分公司±1100kV古泉换流站工程项目部,肥东、怀远、霍邱、固镇供电公司对电网建设项目投标单位资质和人员的资格审查不严格。金山供电公司秀采110kV输变电工程项目招标文件不可竞争费用汇总表中未计列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单位所辖的电力建设工程推行的施工风险分级标准与国家有关危险工程部分可能达到或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未按规定采取相应管控措施,安徽省电力公司蚌埠110千伏光彩变电站工程未对“智能变电站”中新设备、新技术等应用可能产生的风险进行辨识并制定控制措施。上海市电力公司220kV碧海变电站工程和220kV东煦变电站工程、国网直流建设分公司 ±1100kV古泉换流站工程、上海申能奉贤热电工程建设单位未 按规定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设计单位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方面:安徽金寨抽水蓄能电站工程设计单位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上海申能奉贤热电工程设计单位华东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皖南换流站~皖南(芜湖)变电站1000kV线路工程设计单位安徽省电力设计院对强制性条文审批和执行检查不规范。±1100kV古泉换流站工程设计单位中南电力设计院未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4、施工单位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方面:220kV碧海变电站工程施工单位上海送变电公司部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同时在多个项目兼任专职安全员。上海申能奉贤热电工程施工单位上海电力建设有限公司、220kV东煦变电站工程施工单位上海送变电公司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辨徽电建二公司,合肥110kV卫岗变电站工程、蚌埠110kV光彩变电站工程施工单位安徽送变电工程公司和固镇、怀远、霍邱供电公司农网改造项目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
5、监理单位履行安全监理职责方面:上海电力工程监理公司浦东博宇110kV输变电工程、220kV东煦变电站工程、金山秀采110kV输变电工程监理项目部对工程资料审批签证不规范。安徽电力工程监理公司±1100kV古泉换流站监理项目部对工程开工条件审查把关不严格,对重要施工设施使用前安全检查签证不到位,其在部分110kV电网工程和农配网工程的监理项目部人员配置和管理薄弱,存在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人员同时监理多个工程项目的情况。
针对本次现场督查发现的问题,我局已向相关责任单位发出26份书面整改通知,提出了190项限期整改要求。截止至 2017年10月17曰,各责任单位已按期提交了整改情况报告,反馈对相关问题已经全部落实了整改措施。
本次现场督查反映出,当前部分电力企业尤其是基层单位、 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存在不扎实、不深入、不全面的问题,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还存在薄弱环节,隐患排查和风险预控机制不够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违规现象仍未能有效杜绝,安全生产仍面临较大的风险和压力。各单位要对照上述通报的问题,认真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治理工作,全面排查整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和各类事故隐患,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有效防范各类事故事件的发生,确保电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