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全国“两会”电力安全保障工作的相关要求,督促电力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做好“两会”期间电力安全生产工作,2月27日至3月1日,江苏能源监管办组织督查组赴镇江供电公司、江苏大唐国际金坛热电有限公司、南京协鑫燃机热电有限公司开展全国“两会”电力安全生产督查。
督查组在听取企业汇报的基础上,通过查阅台账、查看现场、询问人员等方式,对保电准备工作、节后复工安全管理、隐患排查治理、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管理等方面进行督查,对于镇江供电公司丁岗110kV变电站在建工程等施工现场,采用“不打招呼、直奔现场”的督查方式,提高督查实效性、针对性,确保安全监管工作落到实处。对于现场督查发现的问题,督查组当场责令有关电力企业限期整改。
督查组对有关电力企业全国“两会”电力安全保障工作提出要求:一是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增强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确保“两会”期间电力安全生产万无一失。二是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电网企业要优化电网运行方式,加强对重要输电通道巡检监测,指导重要电力用户做好用电设施隐患排查治理;发电企业要做好机组设备巡检消缺工作,加强燃料供应储备,防止发生非计划停运;三是加强电力建设施工安全管理,切实做好节后复工安全检查,强化外包队伍安全管理, 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坚决防范人身伤亡事故;四是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和安全防护要求,确保重要信息系统安全平稳运行;五是做好应急管理和电力反恐怖防范工作,补充完善保电应急预案,严格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守制度,及时准确报告电力安全信息,确保信息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