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信息化水平评估是企业信息化建设中的重要环节。企业信息化的目标实现与否,不能靠意愿来定,要靠真实的评估。很多企业在信息化建设的时,非常重视投入资金的获得,而往往容易忽视投入后的产出问题,或者是大家不愿谈起系统收益的“真相”。
一、企业信息化建设评估的意义
对企业信息化建设评估,是从企业引进信息技术的目的和战略出发,考察信息技术应用给企业经营和管理带来的影响。其一,企业可以对其全过程进行全面的评价,彻底检查企业信息化的现状,确定信息化建设的阶段。其二,企业可以根据项目建设前期所建立的可量化的项目建设的目标和成功标准,与项目建设后所取得的成效进行对比,并分析结果产生的原因,找到其中的不足,以便在持续改进的过程中“推广优点、弥补不足”。从而消除信息系统建设成为一种投入的“无底洞”、而产出却“无人问津”或“无法问津”的现象。
二、企业信息化评估的指标确定
信息系统非常复杂,并且难以给出一个综合评价。非常的一个最重要原因在于:用于信息评估的指标数量太多,而且指标类别也很多。在评价指标中包括:投入和产出指标、宏观和微观指标、有形和无形指标、定性和定量指标。广义的信息系统的投资回报我们可以简单写成:ROI=(成本降低+收入增长)/总成本
(1)投入指标(总成本)
1)系统分析设计费用和实施费用,包括硬件、软件和人员消耗的费用等;
2)人力成本,包括人员重新招聘、人员重新部署和人员培训的费用;
3)流程成本,这也是很重要的。因为部署信息系统的企业需要对现有的工作流进行再造;
4)系统运行成本诸如集成和测试费用、运行费用、管理费用、数据分析成本、数据转换成本等;
5)信息系统的维护和持续改进费用;
6)机会成本。我们可以说,企业由于选用其中某一家厂商的软件系统,而放弃了其他厂商所能够带来的机会效益,就是一种典型的机会成本。
(2)产出指标(收入增加和成本降低)
① 宏观指标
1)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竞争力是否提高了?如果将其转变为具体的经济指标,可以为利润率、成本费用利润率、流动资金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全员劳动生产率、计划执行准确率、设备利用率、市场信息准确率、客户满意率、交货准时率、产品优质率等。
2)管理模式、组织结构和业务流程是否有所创新?
② 微观指标
1) 信息系统的应用广度和深度,包括系统的用户数量、用户的职位、系统信息数量、业务信息数量等;
2) 信息系统对资源的开发率和利用率。如果把信息系统比作人体骨骼的话,信息资源就是肌肉和血液。从信息资源开发利用角度,可以评价信息系统的利用程度和企业的知识管理水平。这可以从挖潜能力以及信息的收集、加工和共享方面进行评估。
3) 企业的业务流程、工作流是否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
4) 员工素质的提高和员工参与信息化的程度。人力资源是企业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信息化的参与者,即信息化的主体。在这里,人力资源包括信息技术人员和企业的其他员工。对于前者的评价主要考察其计算机应用能力、软件设计开发能力以及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能力;而对后者,由于企业信息化的深入,员工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教训,这是推动企业信息化的基础。
5) 是否改善员工工作满意度;
6) 企业不同部分之间是否拥有同一的基础数据环境,以及是否能够实现协同工作?
7) 系统数据是否能够确保完整,以及能够确保质量?
8) 企业各级人员对信息系统所体现的管理思想和管理方法的接受,包括企业文化是否发生变化,销售、市场、服务人员的工作方式是否发生变化,绩效考核方法是否发生变化等等。
9) 是否减少人工信息处理的工作量,从而节约人工费用和办公的开支;
10) 是否加快信息收集、传递、处理速度,提高企业的反应速度;
11) 是否改善服务水平、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
12) 信息安全的评价。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各行各业相继建立了不同类型的信息系统。如各类具有信息采集、信息传递、信息存储、信息处理等功能的子系统和分系统。但同时,利用相应的信息系统,既可以窃取信息系统中的信息内容,也可以扰乱信息系统中的信息内容。社会信息化程度的提高,信息安全问题也逐步演变为严重限制和制约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因此,对于企业信息化安全的评价应引起足够的重视。
13) 系统实施后是否拥有后续的持续改进和升级服务?
三、企业信息化评估模型的建立
由于评估信息系统的指标不仅数量多,而且指标的性质也很多,因此,我们应当对信息系统进行综合评价。
要想科学的建立一个价值评估体系,我们可以考虑借助于运筹学和系统工程领域的层次分析法(AHP),来对多指标的信息系统进行综合评估和决策。
层次分析法(AHP)是美国运筹学家沙旦于70年代提出的,是一种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多目标决策分析方法。特别是将决策者的经验判断给予量化,对目标(因素)结果复杂且缺乏必要的数据情况下更为实用,所以这些特点都非常贴近我们现在所需要进行的信息系统的评估。
以下简单谈谈运用模型进行综合评估的步骤:
(1)选择评价信息系统价值的各种指标,包括定性指标、定量指标。就是我们上面所列出的各种指标。
(2)将指标进行分类、分层处理,构造一种含指标层、准则层和目标层的多层模型,它能够反映各因素之间相互联结的层次结构模型。目标层:通过××万元的投入后,我们希望能够获得什么样的回报。准则层:衡量目标能否实现的标准,例如信息系统的资源利用率等。指标层:为实现目标,需要达到的、可衡量的一些指标。
(3)对各指标进行量化、标准化处理。
(4)通过建立的数学模型进行处理、分析(其中包括确定矩阵的最大特征值和特征向量、确定各指标的权重等处理过程)。
(5)最后给出一个综合的、合理的、考虑全面的评价结果。
四、用户和厂商难以秉持相同的判断标准
在通常情况下,用户与厂商由于立场不一致,容易引起判断标准的不统一。对于用户而言,当然希望产品越贴近企业自身越好,希望后续服务越全面越好,而且一旦信息系统出现问题,或运作不理想,企业首先想到的必然是软件产品或软件厂商存在问题;而对于软件厂商而言,总是会声称自己的产品基本能够满足企业信息化建设的需要,至于建设之后没有能够发挥预期的功效,他们总是会认为是企业本身出了问题,比如说企业难以改变的业务流程、企业员工利用信息的意识等因素阻碍了系统的效用发挥。
我们认为,要想让用户和厂商在信息化技术的价值评判中秉持相同的判断标准,有两种可能性:
(1)当市场发展到成熟阶段,软件市场也成为一种“买方市场”的时候,软件厂商可能迫于竞争的压力,往往会提出各种“让客户满意”的承诺,当然这时我们就可以在项目签定的合同中确定信息系统的价值评价标准。
(2)借助于独立于用户和厂商的第三方监理机构或咨询机构,来公正的对信息系统进行评估。
五、信息化价值评估中可能存在的问题
(1)在系统建设前,没有明确“通过系统的建立,需要达到哪些具体的量化目标”,以及没有定义好“信息系统成功的标准”,这样会导致在信息化价值评估时失去了“标杆”,从而难以真实的评估系统的受益。
(2)项目经理容易忽略人员和流程问题,只考虑纯粹的技术实施问题,因此在评估时容易带有片面性。
(3)软件厂商、企业都不愿“自报家丑”。一方面,软件厂商向来不愿向公众“曝露”失败的案例,我们看到的、听到的往往都是一些成功的案例;另一方面,企业的信息化建设往往是与负责项目的领导的业绩挂钩,而且企业也会考虑到公众形象等问题,从而也不太愿意说出问题的真正情况。
(4)成本的回报具有短长期之分,因此为回报分析带来了困难,企业在评估信息系统的价值往往会忽视了长期的收益。
(5)有谁来完成项目价值评估?软件厂商——不公正,企业客户——不科学、不系统。
(6)企业信息化工程建设“咨询—监理—评价体系”机制没有形成。
(7)评估带有片面性,忽视对隐性收益的评估、忽视对人的能力和意识提高的评估等。
信息系统的价值评估与传统的投资项目价值评估相比,具有更高的复杂性。传统的投资项目价值评估的指标比较容易量化,进行最终的评价就比较容易,而且其效益主要还是体现在显性收益上,而信息系统的价值评价中隐性成分相对较多。因此,对项目的价值评估时,我们需要进行分类处理,不可用同一种方法来给所有的项目进行评估。
一、企业信息化建设评估的意义
对企业信息化建设评估,是从企业引进信息技术的目的和战略出发,考察信息技术应用给企业经营和管理带来的影响。其一,企业可以对其全过程进行全面的评价,彻底检查企业信息化的现状,确定信息化建设的阶段。其二,企业可以根据项目建设前期所建立的可量化的项目建设的目标和成功标准,与项目建设后所取得的成效进行对比,并分析结果产生的原因,找到其中的不足,以便在持续改进的过程中“推广优点、弥补不足”。从而消除信息系统建设成为一种投入的“无底洞”、而产出却“无人问津”或“无法问津”的现象。
二、企业信息化评估的指标确定
信息系统非常复杂,并且难以给出一个综合评价。非常的一个最重要原因在于:用于信息评估的指标数量太多,而且指标类别也很多。在评价指标中包括:投入和产出指标、宏观和微观指标、有形和无形指标、定性和定量指标。广义的信息系统的投资回报我们可以简单写成:ROI=(成本降低+收入增长)/总成本
(1)投入指标(总成本)
1)系统分析设计费用和实施费用,包括硬件、软件和人员消耗的费用等;
2)人力成本,包括人员重新招聘、人员重新部署和人员培训的费用;
3)流程成本,这也是很重要的。因为部署信息系统的企业需要对现有的工作流进行再造;
4)系统运行成本诸如集成和测试费用、运行费用、管理费用、数据分析成本、数据转换成本等;
5)信息系统的维护和持续改进费用;
6)机会成本。我们可以说,企业由于选用其中某一家厂商的软件系统,而放弃了其他厂商所能够带来的机会效益,就是一种典型的机会成本。
(2)产出指标(收入增加和成本降低)
① 宏观指标
1)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竞争力是否提高了?如果将其转变为具体的经济指标,可以为利润率、成本费用利润率、流动资金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全员劳动生产率、计划执行准确率、设备利用率、市场信息准确率、客户满意率、交货准时率、产品优质率等。
2)管理模式、组织结构和业务流程是否有所创新?
② 微观指标
1) 信息系统的应用广度和深度,包括系统的用户数量、用户的职位、系统信息数量、业务信息数量等;
2) 信息系统对资源的开发率和利用率。如果把信息系统比作人体骨骼的话,信息资源就是肌肉和血液。从信息资源开发利用角度,可以评价信息系统的利用程度和企业的知识管理水平。这可以从挖潜能力以及信息的收集、加工和共享方面进行评估。
3) 企业的业务流程、工作流是否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
4) 员工素质的提高和员工参与信息化的程度。人力资源是企业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信息化的参与者,即信息化的主体。在这里,人力资源包括信息技术人员和企业的其他员工。对于前者的评价主要考察其计算机应用能力、软件设计开发能力以及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能力;而对后者,由于企业信息化的深入,员工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教训,这是推动企业信息化的基础。
5) 是否改善员工工作满意度;
6) 企业不同部分之间是否拥有同一的基础数据环境,以及是否能够实现协同工作?
7) 系统数据是否能够确保完整,以及能够确保质量?
8) 企业各级人员对信息系统所体现的管理思想和管理方法的接受,包括企业文化是否发生变化,销售、市场、服务人员的工作方式是否发生变化,绩效考核方法是否发生变化等等。
9) 是否减少人工信息处理的工作量,从而节约人工费用和办公的开支;
10) 是否加快信息收集、传递、处理速度,提高企业的反应速度;
11) 是否改善服务水平、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
12) 信息安全的评价。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各行各业相继建立了不同类型的信息系统。如各类具有信息采集、信息传递、信息存储、信息处理等功能的子系统和分系统。但同时,利用相应的信息系统,既可以窃取信息系统中的信息内容,也可以扰乱信息系统中的信息内容。社会信息化程度的提高,信息安全问题也逐步演变为严重限制和制约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因此,对于企业信息化安全的评价应引起足够的重视。
13) 系统实施后是否拥有后续的持续改进和升级服务?
三、企业信息化评估模型的建立
由于评估信息系统的指标不仅数量多,而且指标的性质也很多,因此,我们应当对信息系统进行综合评价。
要想科学的建立一个价值评估体系,我们可以考虑借助于运筹学和系统工程领域的层次分析法(AHP),来对多指标的信息系统进行综合评估和决策。
层次分析法(AHP)是美国运筹学家沙旦于70年代提出的,是一种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多目标决策分析方法。特别是将决策者的经验判断给予量化,对目标(因素)结果复杂且缺乏必要的数据情况下更为实用,所以这些特点都非常贴近我们现在所需要进行的信息系统的评估。
以下简单谈谈运用模型进行综合评估的步骤:
(1)选择评价信息系统价值的各种指标,包括定性指标、定量指标。就是我们上面所列出的各种指标。
(2)将指标进行分类、分层处理,构造一种含指标层、准则层和目标层的多层模型,它能够反映各因素之间相互联结的层次结构模型。目标层:通过××万元的投入后,我们希望能够获得什么样的回报。准则层:衡量目标能否实现的标准,例如信息系统的资源利用率等。指标层:为实现目标,需要达到的、可衡量的一些指标。
(3)对各指标进行量化、标准化处理。
(4)通过建立的数学模型进行处理、分析(其中包括确定矩阵的最大特征值和特征向量、确定各指标的权重等处理过程)。
(5)最后给出一个综合的、合理的、考虑全面的评价结果。
四、用户和厂商难以秉持相同的判断标准
在通常情况下,用户与厂商由于立场不一致,容易引起判断标准的不统一。对于用户而言,当然希望产品越贴近企业自身越好,希望后续服务越全面越好,而且一旦信息系统出现问题,或运作不理想,企业首先想到的必然是软件产品或软件厂商存在问题;而对于软件厂商而言,总是会声称自己的产品基本能够满足企业信息化建设的需要,至于建设之后没有能够发挥预期的功效,他们总是会认为是企业本身出了问题,比如说企业难以改变的业务流程、企业员工利用信息的意识等因素阻碍了系统的效用发挥。
我们认为,要想让用户和厂商在信息化技术的价值评判中秉持相同的判断标准,有两种可能性:
(1)当市场发展到成熟阶段,软件市场也成为一种“买方市场”的时候,软件厂商可能迫于竞争的压力,往往会提出各种“让客户满意”的承诺,当然这时我们就可以在项目签定的合同中确定信息系统的价值评价标准。
(2)借助于独立于用户和厂商的第三方监理机构或咨询机构,来公正的对信息系统进行评估。
五、信息化价值评估中可能存在的问题
(1)在系统建设前,没有明确“通过系统的建立,需要达到哪些具体的量化目标”,以及没有定义好“信息系统成功的标准”,这样会导致在信息化价值评估时失去了“标杆”,从而难以真实的评估系统的受益。
(2)项目经理容易忽略人员和流程问题,只考虑纯粹的技术实施问题,因此在评估时容易带有片面性。
(3)软件厂商、企业都不愿“自报家丑”。一方面,软件厂商向来不愿向公众“曝露”失败的案例,我们看到的、听到的往往都是一些成功的案例;另一方面,企业的信息化建设往往是与负责项目的领导的业绩挂钩,而且企业也会考虑到公众形象等问题,从而也不太愿意说出问题的真正情况。
(4)成本的回报具有短长期之分,因此为回报分析带来了困难,企业在评估信息系统的价值往往会忽视了长期的收益。
(5)有谁来完成项目价值评估?软件厂商——不公正,企业客户——不科学、不系统。
(6)企业信息化工程建设“咨询—监理—评价体系”机制没有形成。
(7)评估带有片面性,忽视对隐性收益的评估、忽视对人的能力和意识提高的评估等。
信息系统的价值评估与传统的投资项目价值评估相比,具有更高的复杂性。传统的投资项目价值评估的指标比较容易量化,进行最终的评价就比较容易,而且其效益主要还是体现在显性收益上,而信息系统的价值评价中隐性成分相对较多。因此,对项目的价值评估时,我们需要进行分类处理,不可用同一种方法来给所有的项目进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