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是居民每天都要面对的事情。那么,我国生活垃圾处理的现状如何?今后希望达到什么目标?《环境与生活》杂志记者就此采访了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的“生活垃圾处理与资源化科学传播团队”首席传播专家徐海云。】
环境科学首席传播专家、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总工程师徐海云
7月29日,《环境与生活》记者来到位于北京德胜门附近的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大楼,请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总工程师徐海云谈他对生活垃圾处理问题的看法。
徐海云还是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城市垃圾处理专业委员会秘书长、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央人口与环境资源委员会副主任,也是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教授级总工程师。他长期从事生活垃圾处理设计、咨询、规划、标准及科研工作,著作有《村镇生活垃圾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管理与处理技术》等。今年3月,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组建生活垃圾处理与资源化科学传播团队,徐海云被聘为首席传播专家。
“我国人均垃圾产生量比美国少”
谈起我国的生活垃圾处理问题,徐海云认为,“生活垃圾问题的出现和发展是经济和科技发展到一定水平的产物,也要用经济和科技的手段来解决。”他说,古时候人类生产生活资料取之自然再回归自然,对环境影响微弱,基本不存在垃圾问题,直到科技进步出现了塑料等化工产品,自然环境下很难分解,才出现了垃圾问题。就拿上海为例,上海一直到1985年才出现第一座生活垃圾处理厂。因为此前的市区生活垃圾主要为煤灰、菜叶等,被送往江浙等地作为农田用肥。到1985年,江浙一带城市化进程加快,农田减少,对粪肥没有那么大需求,就不再接收上海的此类垃圾,于是,上海开始建设生活垃圾处理厂。
针对我国多地面临垃圾围城、垃圾产量巨大、居民素质不高、垃圾分类不合理等现象和相关报道,徐海云认为,“有些广为流传的报道,很多有些言过其实,我个人认为,我国的垃圾问题并没有严重到那样的程度,有些是因为统计方法的差别,有些发达国家和地区同样存在这样的问题。”
徐海云介绍,目前我国600多座城市每年生活垃圾清运量约2.0亿吨生活垃圾(不包括废品),这些生活垃圾收集范围包括城郊以及部分农村,实际服务人口超过6亿,人均垃圾产生量包括废品约0.8~1.2公斤/天,与此对比,美国人均生活垃圾产生量高出我国1倍以上,每年产生生活垃圾约3.5亿吨,人均约2.9公斤/天。值得注意的是,我国生活垃圾中被“拾荒者”捡走再利用的大量废品,并没有系统的统计,但无论从人均产生量还是回收利用率看,我们做得不比发达国家差。再拿饱受诟病的塑料垃圾来说,我国人均塑料垃圾产生量只是欧盟国家的一半。因此,我国面临的生活垃圾问题与我国居民的消费水平是对应的。
部分居民垃圾分类不合理甚至随意丢弃垃圾,很多人认为这是居民素质不高所致,徐海云说:“我最不认可的就是把问题归结到人的素质上,对垃圾分类,很多地方的职能部门也不清楚具体分类,比如哪些可回收哪些不可回收,让老百姓自己分类,就很难把握。至于乱扔垃圾,欧美及我国台湾地区同样存在。”
北京某小区环卫工人在收集垃圾
垃圾计量收费要考虑成本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下简称《意见》)披露,与广大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水、电和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将有新变化。《意见》提出:在2020年底前,全国城市及建制镇全面建立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其中提到要对分类垃圾与混合垃圾实行差价收费,以此倒逼垃圾分类。
对此,徐海云认为,任何一种公共政策都要考虑成本,目前,废品收集实际就是建立在计量收费制度上运行,或者准确地说是计量付费,因为你卖废品还可以得到相应的收益。其他垃圾收费由于计量成本高,难以实施,采用间接载体如人口、用电、用水等,这已有一定公平性,家里人口多,用电和水就多,因此缴纳的垃圾处理费也会相应增加。一些发达国家的确实行单独的生活垃圾计量收费,但这些主要用于单独住宅,如独栋别墅,指定位置放有垃圾箱,如果不交费,垃圾处理公司不会来收。但我国不同,城市里基本是多户集中的楼房,现在还不清楚我国实施生活垃圾收费的细则,但无外乎几种方式:人均、户均和计量,人均户均都与此前分摊在水电费上区别不大,但计量收费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你如果规定定时定点投放垃圾,并安排专人现场对各户所投垃圾称重或测算体积,你投入的人财物成本会剧增,搞几个试点还可以,全国范围推广有困难。即便在美国,垃圾计量收费也只是在部分地区实施。”
因此,徐海云认为,全国范围的居民生活垃圾计量收费还是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合理有序推进”。
一家餐馆的员工在向环卫车内倾倒餐厨垃圾
引进国外技术要看实际效果
《环境与生活》记者问,国外在处理垃圾方面有一些先进技术,如等离子体气化、热分解等,我国如果引进,垃圾处理问题是否会迎刃而解?
对此,徐海云直言不讳,时下许多对垃圾处理新技术的介绍,更像是项目宣传广告。当前,举国上下重视环境保护,都想打赢污染攻坚战,这里面有巨大商业空间,许多大公司通过跨界并购、从国外引进新技术等形式,强势进入环保领域。但切忌盲目把国外还未成功运用的技术引入我国,这会造成很大的损失。“早在2013年,加拿大一家公司就到国内宣传,他们有一种热解气化先进技术能更有效地处理生活垃圾,他们当时说最多半年内就可投入商业化运营,但现在几年过去了,这个项目还没有正常运营。对我们来说,还没看到实际处理效果就盲目引进国外还不成熟的技术,会承担巨大的经济风险。”
环卫工人在擦拭街边的垃圾桶
填埋处理是最后的选项
《环境与生活》记者问,针对生活垃圾处理,填埋和焚烧哪条技术路线更适合我国国情?
徐海云耐心解释,生活垃圾在源头上提倡减量化,是说尽可能少产生垃圾,随着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垃圾产生量增多也是难以避免的,“过去一套衣服穿多年,现在每个人都有多套基本穿不着的衣服,丢了就会变成垃圾。”
然后就是第二个环节——回收利用,回收利用又划分为三种方式。一是保持其原有的使用功能的直接回收利用,比如将啤酒瓶等经过清洗后重新作为啤酒瓶使用,旧衣服、二手物品使用等;二是不再保持其原有的形态和使用性能,但还保持利用其材料的基本性能,如废金属回收利用、废纸再生、玻璃再生等;三是不再保持其原有的形态、使用性能和材料的基本性能,但还保持利用其部分分子特性等,如生物质有机垃圾好氧堆肥、厌氧产沼等。
下一个环节是焚烧处理,对未能利用的剩余生活垃圾或其他垃圾,采用现代化的焚烧处理并对余热进行回收利用,炉渣可用作建筑材料,炉渣中的金属也可得到回收利用。
最后一个环节是填埋处理,对不能焚烧的垃圾以及未能利用的焚烧灰渣进行填埋处理。
徐海云强调,总之,生活垃圾处理要实现三个尽可能,“尽可能少产生垃圾,尽可能回收利用,尽可能焚烧处理并余热利用。其实,填埋和焚烧两种手段是互相补充的,我的意见是对经过回收利用后的垃圾尽可能焚烧,废渣看是否能利用,实在无法利用的再做填埋处理,填埋处理是最后的选项。”
生活垃圾如果处理不当,我们的正常生活就会被垃圾淹没。
用经济鼓励手段更有效
《环境与生活》记者问,如果有人将未合理分类的垃圾偷偷丢弃以躲避收费,对此是否可以像有些国家那样通过法律手段来惩戒?例如,罚丢弃垃圾的人去做义工等。
徐海云坦言:“我认为,法律的惩处必须有明确的界定,比如闯红灯,确实被监控摄像头抓拍到闯红灯,那就接受相应惩罚。但垃圾分类,到现在尚未有明确的法律界定——到底怎么分类才是对的?这就很难引入法律去予以处罚。比如,废纸是可回收的,但弄脏的废纸则属于不可回收的垃圾,废纸是否弄脏扔的人清楚,其他人就很难界定。”徐海云说,就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问题来看,结合我国居民的生活水平,应该更多地采用经济鼓励手段来推广,“大约10年前,在辽宁沈阳,欧盟曾经做了一个研究项目,就是对垃圾分类投放做得好的家庭,奖励一辆自行车,这招有效地带动了低收入居民做好垃圾分类的积极性。”
徐海云还建议给利用废品生产的企业以补贴,来鼓励生活垃圾的回收利用。“许多拾荒者每天奔波于各居民区,从垃圾箱中翻找能赚钱的东西,来养活自己和家人。可现在很多拾荒者翻找纸箱、塑料瓶等,玻璃瓶就不要了,因为玻璃瓶卖不出钱来。这是因为与回收旧瓶相比,生产企业用石英砂做玻璃瓶更划算,对此就需要给企业一定补贴,来鼓励他们采用废玻璃为原料生产玻璃。另外,废玻璃回收体系的从业者如拾荒者也有钱赚。”
在废品回收利用环节,“拾荒者”起着难以替代的作用。
“零废弃”在我国尚不现实
就我国生活垃圾处理的未来,徐海云提出了几点展望:
首先,垃圾处理要覆盖每一寸国土,日本在上世纪70年代初就实现了生活垃圾收集服务国土全覆盖,我国目前仅覆盖不到一半人口,大多数偏远农村还未涉及,可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生活垃圾也会越来越多地出现在广大农村,对此要有前瞻性的设计,让垃圾收集服务覆盖全部国土,这也是建设美丽中国的基本要求,“生活垃圾不能得到有效收集的地方,肯定是不美的”。
其次,我国现在还是发展中国家,在可预见的将来,还难以杜绝拾荒者的存在,可让他们与环卫工人相结合,以增加垃圾的回收利用率。
再次,在工业领域,希望产品在设计阶段就充分考虑到产品的回收利用问题,以便于垃圾处理。
最后,“零废弃”只是美好的远景,当前欧洲一些国家提出垃圾零废弃,即生活垃圾全部回收利用,这一点他们自己也远未做到,而我国尚处于经济发展中的“消费升级阶段”,衣食住行相关产品不断更新换代,现在提倡“不产生垃圾”“百分之百回收利用”等,都还不现实,我们只能通过各种手段,少产生垃圾、充分回收利用和尽量焚烧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