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标世界先进 增强内生发展动力
记:从核工业大国到核工业强国,您觉得我们还需要做好哪些工作?
王:按照《“十三五”核工业发展规划》的工作部署,到2020年,我国将为建成中国特色先进核工业体系进一步奠定坚实基础,推动我国由核工业大国向核工业强国迈进。对标世界核强国,我们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构建先进的核科技研发体系。充分发挥我国完整核工业产业链的优势,更加注重核科技创新,抓住关键环节,大力提升新原理、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新材料的原始创新能力,增强内生发展动力,搞好技术储备,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同时重点打造一批战略地位突出、创新力量雄厚、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创新型重点实验室,完善核工业创新平台体系,为解决制约核工业发展的“瓶颈”问题,保障核心技术、关键设备的自主可控,提供技术支撑。
二是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核燃料循环产业体系。实施铀矿大基地战略,进一步提升我国铀矿产业的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水平,同时加大海外铀资源贸易和铀资源开发力度,提升我国天然铀保障能力。优化核燃料产业布局,按照市场化、多元化的原则,在核电相对集中的东南沿海地区布局建设技术先进、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核燃料产业园,提高核燃料集中度。补齐乏燃料后处理短板,加快乏燃料后处理厂建设,构建“公海铁联运”乏燃料运输体系,提高核燃料产业整体质量效益。完善放射性废物治理体系,开展放射性废物处置厂建设;实施“废物入库”行动,实现已处理的放射性废物安全处置的目标。
三是加强国际合作交流,彰显我负责任核大国形象。抓住国家“一带一路”建设的重大战略机遇,充分发挥核工业全产业链优势,加强顶层设计,有效整合国内资源,推动核电、核技术应用产品和相关产业的出口。深化核领域国际多双边合作与交流,加快推动与俄、美、法、英等核能发达国家的全面合作,拓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核领域交流和培训。积极参与伊核、朝核等重点国际核事务治理,主动参与核领域国际规则和标准的制定。做好核领域相关国际公约履约工作,严格履行核安全、核应急、核安保和防核扩散等国际义务,在核领域国际合作中赢得国际社会尊重和信任。
四是建立完善的核领域法律法规体系。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加快推动核工业基础性法律——《原子能法》尽快出台,同时积极推动《核损害赔偿法》以及《核安保条例》《乏燃料管理条例》《军工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制修订工作,完善核出口管制、核进口管理相关管理法规体系,为建成中国特色先进核工业体系,实现核工业大国向核工业强国转变提供法治保障。
记:作为核工业主管部门,您对核工业发展前景有怎样的期待?
王:发展核能是实现未来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应对气候变化、优化能源结构、减少环境污染的必然选择。核电作为低碳基荷能源,是新能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未来能源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按照“十三五”核电发展规划的要求,到2020年,我国核电运行和在建核电装机容量将达到8800万千瓦。截至2018年5月底,我国商用核电机组达到39台,总装机容量3790万千瓦,在建机组17台,装机容量1990万千瓦。可以预见,未来我国核能发展前景光明、潜力巨大。
国防科工局作为核工业主管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制定的大政方针,加快核工业核心能力建设,加大核反应堆研发力度,不断完善核安全与核应急体系,提升核安保整体水平,保障铀资源和核燃料供应,加强乏燃料和放射性废物管理,做到铀资源有保障、核废物有去处、核安全有保证、核应急有手段、核安保有能力,确保核电安全高效发展。
详细内容见《中国核工业杂志》第六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