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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 | 发改委7月定时主题新闻发布会:上半年全社会用电增速较去年同期提高3.1个百分点

2018-07-17 11:24:10 国家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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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定于2018年7月17日(周二)上午10:00,在中配楼三层大会议室召开定时定主题新闻发布会,就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回答记者提问。严鹏

国家发展改革委定于2018年7月17日(周二)上午10:00,在中配楼三层大会议室召开定时定主题新闻发布会,就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回答记者提问。

严鹏程: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非常感谢各位今天冒着倾盆大雨来参加国家发改委7月份定时定主题新闻发布会。按照惯例,我今天首先向大家发布六方面信息,随后回答大家关心的热点问题。

严鹏程:

昨天上午国家统计局发布了上半年宏观经济数据,可以看出,今年以来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向好,推动高质量发展取得了积极进展。具体来讲,有五个方面的突出特点.

第一个是稳定性。上半年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6.8%,连续12个季度保持在6.7—6.9%的区间,充分显示了中国经济发展的强大韧性和内在稳定性,这为我们应对各类风险挑战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是协调性。突出表现在产业结构、需求结构和区域城乡结构更趋协调。上半年服务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60.5%,比上年同期提高了1.4个百分点;最终消费支出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78.5%,比上年同期提高了14.2个百分点;中西部地区发展较快,东北地区经济企稳回暖,东部地区新动能继续集聚,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不断完善。

三是升级性。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入推进,产业加快升级,上半年高技术产业、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分别增长了11.6%和9.2%,均快于整体工业;企业质量效益不断改善,前5个月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增长16.5%。消费结构升级趋势明显,消费升级类商品销售较快增长,农村消费增速继续快于城市,网上零售保持30.1%的快速增长态势,幸福产业领域服务消费提质扩容,旅游、文化娱乐等服务消费需求持续旺盛。

四是活跃性。随着重点领域改革向纵深推进,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有效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释放了发展动力,改善了市场预期。上半年日均新登记市场主体1.81万户,民间投资同比增长8.4%,比上年同期加快1.2个百分点。6月份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连续23个月位于荣枯线以上;非制造业商务活动指数升至55%,连续10个月保持在54%以上的较高景气区间。

五是普惠性。经济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人民群众,老百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上半年,重点群体就业得到较好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住房保障持续加强。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8.7%;6月份,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为4.8%,是2016年建立全国劳动力月度调查制度以来的最低水平。

严鹏程:

关于具体的经济数据,昨天国家统计局已经发布。这里,我再介绍三方面数据情况。

第一,上半年电力运行情况。

从发电看,上半年全国发电量同比增长8.3%,增速较1—5月份回落0.2个百分点。6月当月全国发电量同比增长6.7%,保持较快增长态势,其中新能源发电增速明显加快,火电水电增速有所回落,全国核电、风电、太阳能发电同比分别增长了19.3%、11.4%和21.1%;火电同比增长6.3%,增速比上月回落4.0个百分点;水电增长3.7%,回落了3.2个百分点。

从用电看,上半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9.4%,增速较去年同期提高3.1个百分点。其中,一产、二产、三产和居民生活用电量同比分别增长了10.3%、7.6%、14.7%和13.2%。受经济稳中向好、大部分地区气温较常年偏高等因素影响,6月当月用电量同比增长8.0%,增速同比提高1.5个百分点。

第二,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上半年,国家发改委共审批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102个,总投资2603亿元,其中审批79个,核准23个,主要集中在高技术、社会事业和农林水利等领域。

第三,当前价格运行情况。上半年,我国价格总水平涨势温和,重要民生商品价格平稳运行,大宗工业品价格以跌为主。

居民消费价格方面:上半年平均,CPI同比上涨2.0%,处于温和上涨的合理区间,符合年初预期目标。从内部构成看,食品和工业消费品价格指数平均分别上涨1.2%和1.6%,涨幅较小;服务价格指数平均上涨2.7%,涨幅比消费品略大,但也处于合理区间。

工业生产价格方面:上半年平均,PPI同比上涨了3.9%,涨幅比去年同期明显回落,上下游价格走势更趋合理。从行业看,价格同比上涨的主要是“三黑一色”(石油、煤炭、钢铁、有色金属)行业。与年初相比,多数大宗工业品价格以跌为主。有关数据已经印发给大家,这里不再一一介绍。

下半年,我国经济有望延续总体平稳、稳中向好态势,总供求关系基本平衡,预计物价将继续保持平稳运行态势。

严鹏程:

第二方面,关于重点领域改革进展情况

重点介绍产权和价格两方面改革:

第一,稳步推进产权保护工作。针对当前产权保护工作存在的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问题,近日国家发改委联合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8个部门,向地方印发了有关通知,就深入做好《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落实工作,对地方提出了6方面要求。

严鹏程:

一是建立健全产权保护统筹协调工作机制,要求各地建立党委牵头,人大、政府、司法机关共同参加的产权保护协调工作机制。

二是开展涉产权保护的法规文件清理,要求各地认真组织做好本地区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建立涉及产权保护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长效机制。

三是依法甄别纠正社会反映强烈的产权纠纷案件,公布一批有代表性、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同时加大法律援助力度。

四是着力解决一批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产权纠纷问题,形成一批保护产权的典型案例,使人民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五是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着力解决侵权成本低、维权成本高的问题;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执法力度,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行动。

六是持续加强政务诚信和营商环境建设,针对政策“朝令夕改”和“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开展政务失信专项治理行动;将产权保护列为专项治理、信用示范城市创建、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内容。

严鹏程:

第二,地方定价项目再削减30%。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2017年国家发改委启动了新一轮地方定价目录修订工作,推动地方进一步放开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最大限度缩减政府定价范围。

截至目前,除西藏、新疆外,我们已完成对29个省份定价目录修订的审定批复工作。通过此轮修订,地方政府定价项目在2015年缩减55%、平均保留45项左右的基础上,进一步缩减到平均32项左右,缩减幅度达30%,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已基本放开。保留的定价项目主要集中在供排水、燃气、电力、交通运输、环境保护、教育、医疗、养老、殡葬、文化旅游、保障性住房、重要专业服务等领域。

根据《价格法》,地方定价目录是地方政府依法行使定价权力,履行定价职责的依据。新版地方定价目录的颁布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的定价权力边界,确保在目录之外无定价权,将价格改革和简政放权的成果以目录的形式固定下来;也有利于进一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增加价格反应灵活性,释放和激发市场活力,促进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

严鹏程:

第三方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展情况

重点介绍三个方面的情况:

第一,联合奖惩措施持续显威。在法院执行领域,截至6月底,全国法院累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123万例,累计限制购买机票1222万人次,限制购买动车高铁票458万人次,限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管28万人次,280万失信被执行人慑于信用惩戒主动履行义务。随着联合惩戒作用日益凸显,失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率逐步提高,失信名单数呈下降趋势。在税收征管领域,各级税务机关累计公布税收违法“黑名单”案件10340件,今年上半年共新增公布2781件。各级税务机关共对“黑名单”当事人实施惩戒1.5万户次。

二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实现全覆盖。全国企业、社会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存量代码转换率已达100%,个体工商户存量代码转换率达99.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在各领域得到广泛应用,基本实现“一照一码”走遍天下。

三是“诚信建设万里行”主题宣传活动正式启动。“诚信建设万里行”主题宣传活动是新闻战线推动诚信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既围绕我国诚信建设整体情况,大力宣传正能量、弘扬主旋律;又聚焦群众反映集中的突出问题,开展舆论监督报道。这里,再次邀请在座的记者朋友积极参与这一活动,共同营造“知信、用信、守信”的良好氛围。

严鹏程:

第一,我国经济增长的动力结构在变化。经过这几年我们持续推进转变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转变经济结构,我国经济已由过度依赖投资、出口拉动,转向主要依靠消费、服务业和内需支撑,最终消费和服务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均已达到60%左右,外贸依存度正在不断下降;世界最大规模的中等收入群体,可以说是蕴含着巨大的消费升级需求;过去五年我国的市场主体数量增加近80%,目前已超过1亿户,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迅猛发展,新动能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超过1/3;三大战略、四大区域板块协调联动,新增长极增长带不断涌现,开拓了较大的回旋空间;对外开放的范围不断扩展,营商环境持续改善,对外资企业的吸引力明显增强,今年上半年新设外资企业同比增长了96.6%,等等。所有这些,都将为我国经济发展增添更加强劲的动力支撑。

第二,我国有足够的政策空间来应对世界经济不确定性冲击。当前,我国财政赤字率、政府负债率较低,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拨备覆盖率较高,企业负债率趋于下降,宏观调控有足够的空间和政策工具可用。下半年,我们将坚持稳中求进这一工作总基调,保持战略定力,增强宏观经济政策的灵活性,加强政策之间的协调联动,确保稳住宏观经济基本面。具体看,我们将以补短板为重点,适度扩大有效投资,完善促进消费的体制机制,释放内需潜力;继续下大力气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切实解决制约创新发展的堵点、难点和痛点,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继续推进营商环境改善和结构性减税降费,让企业轻装上阵,切实增强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继续扩大对外开放,充分发挥两个负面清单的作用,争取吸引更多的外资。同时,我们将加强对中美经贸摩擦中所涉企业的负面影响评估,有针对性地予以支持。

第三,我国有应对严峻复杂困难局面的丰富经验。我国有独特的制度优势,能够集中力量办成许多别的国家想办而办不了的大事。回顾历史,我们一路走来,历经无数坎坷,但每一次都能够从容成功应对。仅就改革开放40年来讲,我们就先后成功应对了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等一系列重大外部冲击,可以说是积累了大量卓有成效的经验,能够有效应对各类风险挑战。

总之,我们有信心、有底气、有条件,也有足够的能力,以中国经济的巨大韧性和持续健康发展的确定性,有效应对世界经济的不确定性,确保实现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谢谢。

新华社记者:

刚才您提到,上半年的投资和消费增速有所放缓,特别是投资的增速下滑得比较明显,作为投资主管部门,请问发改委如何看待这个问题?

严鹏程:

谢谢。正如你所说,上半年我国固定资产投资增长6%,延续了近两年投资增速在一位数的态势。从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大背景看,投资增速在一位数,同经济增速在一位数一样,是与当前我国经济速度变化、结构优化、动力转换相适应的。从增速变化来看,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正在由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发展。从结构优化来看,需求结构由主要依靠投资、出口拉动,转向依靠消费、投资、出口协同拉动,供给结构中服务业占比持续上升,单位服务业增加值所需投资低于制造业。从动力转换来看,与传统产业更多依靠资本投入相比,新动能的培育发展更多依靠技术、人力资本等要素,对资本的依赖明显下降。

同时需要看到,虽然上半年我国投资增速有所放缓,但从结构上看,制造业投资增速在回升、民间投资在向好。我们分析,这主要反映了4个方面的积极变化:一是资金来源有保障。今年前5个月的规上工业企业利润同比增长16.5%,企业投资能力得到有效保证。二是投资预期在向好。今年以来制造业PMI长期保持在景气区间内,上半年均值为51.3%,同时PPI也保持在比较合理、理想的水平,6月份上涨了4.7%,都反映了企业投资信心比较充足。三是企业成本在降低。随着简政、减税、降费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的出台实施,增强了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的投资后劲。

客观分析,今年上半年投资增长有所放缓,影响因素是多方面的,其中一个因素是基础设施投资增速的放缓。我们分析有两方面原因:一方面,多年来我国基础设施投资持续高增长,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虽然从国际比较看,我国基础设施人均存量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但当前基建需求释放的节奏与高速增长时期相比有所放缓。另一方面,本着有必要、有条件和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一些地方清理、停建、缓建了一批项目,客观上也造成了投资增速的放缓。

我们坚信,在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进程中,新的投资领域会不断涌现,新的投资机遇会层出不穷,行业企业发展质量效益的不断提高将为投资增长提供有力支撑,加上我们主动施策大力改善营商环境、降低企业运营成本等,一定能进一步增强企业投资活力,促进投资平稳增长。谢谢。

路透社记者:

想问一下,近期央行降低存款准备金率,定向支持债转股。但市场会觉得这会输血“僵尸企业”,延缓部分企业的退市步伐;但是也有人认为,债转股的进度低于预期,降准资金将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得不到运用。请问您怎么看待这件事情?

严鹏程:

谢谢,债转股是各界都比较关注的事情。

首先感谢大家对市场化债转股工作的关心,关于债转股是否会输血“僵尸企业”,延缓部分企业的退出,这是我们在设计政策之初就高度重视的一个问题,我们主要从政策和机制两方面着力,严防债转股输血“僵尸企业”。

在政策方面,2016年10月国务院发布《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明确规定严格禁止“僵尸企业”市场化债转股。近期人民银行发布的通知也明确要求,降准资金不能用于“僵尸企业”。

在机制方面,我们建立了以市场化和法治化原则为核心的一整套制度,确保“僵尸企业”和应退出企业无法通过债转股续命。也就是说,由市场来判断选择谁是有前景的企业、谁是僵尸企业,如果选错了就接受市场的惩罚,债转股实施机构和投资人必须承担损失,政府不予兜底。

大家都很关心市场化债转股的进展情况。可以告诉大家的是,自市场化债转股这项政策推出以来,越来越多的银行认识到,这一政策不仅有利于化解潜在系统性风险,优化银行经营环境,而且为银行拓展业务空间提供了难得的机遇。总体看,市场化债转股工作开局良好,银行参与的意愿也越来越强。截至今年6月底,市场化债转股签约金额达到了17220亿元,到位资金3469亿元,涉及109家具有发展前景的高负债优质企业。从已签约的项目看,银行及所属实施机构签约的项目占比超过了80%,资金到位占比也超过了70%。

关于定向降准资金的使用问题。此次人民银行下调存款准备金率,定向支持市场化债转股,所释放的资金将按照不少于1:1的比例撬动社会资金参与。尽管实施机构需要经过一定的内部决策程序,筹集社会资金也需要一定的时间,但这一政策举措,将有助于提高市场化债转股对股权性投资资金的吸引力,畅通储蓄有序转化为股权性投资的渠道。

下一步,国家发改委将与相关金融监管部门一道,全力为定向降准资金运用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精准推动降准资金参与市场化债转股,促进高负债优质企业转型升级,助推我国经济的高质量发展。谢谢。

中新社记者:

上月末,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出台了2018年版的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得到国内外积极反响。但也有声音担忧,如此大幅度的开放可能会冲击国内产业,对此您怎么看?

严鹏程:

谢谢你的提问。首先我想说的是,回顾我国改革开放40年的发展历程,其实就是我国经济不断扩大开放的过程。可以说,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是我国现代化建设不断取得新成就的重要法宝。当前,我国经济正在转向高质量发展,也必须在更加开放的环境下进行。此次出台新的开放举措,修订两个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彰显了我国深化对外开放的决心和意志,受到了国内外的广泛关注和好评。

随着我国产业环境、政策环境、法治环境的日益完善,我们已经具备更高水平开放的基础。在这样的背景下,持续深化对外开放,不仅不会对国内产业产生大的冲击,而且也有利于促进内外资企业在更大范围和更深层次上开展合作,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

第一,有关政策举措已经过试点。2018年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推出的开放措施,有的是在自贸区试点实施后复制推广的,有的是在已有开放基础上放宽或取消外资准入限制的,相关领域基本上都已具备进一步扩大开放的条件。比如,制造业是我国开放最早的领域,也是市场竞争最充分的领域,2018年版负面清单,基本放开了制造业。

第二,相关行业的竞争力已明显提升。经过改革开放40年的发展,我国很多产业,比如汽车产业的竞争力有了很大提高,放开股比限制,对国内产业和企业来说不是“洪水猛兽”,并不会造成太大的威胁,反而通过良性竞争,有利于促进技术的扩散和吸收。

第三,具体开放节奏总体适度。我们在坚定放开的同时,也充分考虑了客观情况,坚持稳妥有序的原则,对于金融等领域列出了对外开放的路线图和时间表,采取设置过渡期、分步骤推进等方式,逐步加大开放力度,以增强开放的可预期性。

总之,我国顺应时代潮流主动扩大开放,既有利于自身,也有利于全球。我们希望通过放宽外资准入限制,能够进一步引入有效竞争,促进技术进步,优化资源配置;同时,也希望能藉此进一步深化同其他国家和地区间的投资合作,实现互利共赢。谢谢。

经济日报记者:

近期国家发改委印发了《关于做好2018年迎峰度夏期间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的通知》,想请问发言人,在迎峰度夏期间,煤电油气的运行情况如何?我们有哪些应对措施?

严鹏程:

今年以来,受经济稳中向好和气候变化等多重因素共同作用,电力、煤炭、天然气消费量显著增加,迎峰度夏期间能源供需形势更趋复杂。

煤炭方面,今年以来电煤需求大幅增加,上半年全国电煤消耗量同比增长超过了1亿吨,为近十年来少见,增幅已接近去年全年水平。预计迎峰度夏期间电煤需求仍将旺盛,夏季用煤高峰月的最高日耗,将比去年明显增加。

电力方面,上半年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了9.4%,是2012年以来同期最高水平。入夏之后,空调制冷用电负荷增加,全国日发电量迅速上升,最高已突破206亿千瓦时,接近去年夏季峰值,预计后续用电负荷还会明显增加,部分地区可能出现高峰电力紧张。

天然气方面,受工业和发电需求持续处于高位等因素影响,天然气需求淡季不淡,上半年表观消费量1348亿立方米,增速高达17.5%。再加上为保障冬季供气,我们加大了储气库注气,使得迎峰度夏期间天然气发电能力,也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限制。

为积极应对迎峰度夏期间能源保障供应的复杂形势,国家发改委近期对相关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重点有3个方面:

一是通过加快优质产能释放、推进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保障铁路运输等措施,增加煤炭供应。截至6月底,全国统调电厂存煤1.2亿吨,同比增长9.2%,可用23天;环渤海五港存煤2116万吨,同比增长27.8%。

二是供给侧和需求侧协同发力,挖掘电力调峰资源潜力,加大清洁能源发电力度,提高输电通道利用效率,灵活组织跨省跨区交易,加强电力余缺互济,强化应急演练,保障民生等重点用电。

三是加强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深入挖潜国内气田增产,稳定增加进口资源,提高天然气管网系统整体供气的安全性、可靠性和灵活性,统筹兼顾做好储气库注气和保障当前供应等工作。

总的看,虽然今年迎峰度夏期间地区性、时段性供应偏紧情况仍将存在,但煤电油气运供需总体是平稳的,也是有保障的。谢谢。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记者:

上周,国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这个意见引发了不少关注,目前不少地方对于建设城市轨道交通热情高涨,我们梳理了一下,有40多个城市获批建设城市轨道交通,各地仍有多个在建项目。大家比较关心《意见》发布后,将对在建项目和新开工项目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城市轨道交通发展如何防范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

严鹏程:

谢谢,这个问题很多地方都非常关注。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家发改委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城市推进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总体看,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发展健康有序,但同时也要看到,部分城市也存在规划过度超前、建设规模过于集中、资金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为此,国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对城市轨道交通规范有序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

你提到相关政策出台之后,会不会对建设项目造成大的影响。我谈两点看法:

对于在建项目,《意见》一方面强化了项目总投资中财政资金比例的要求,除建设规划明确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外,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总投资中,财政资金投入不得低于40%。另一方面,强化了城市政府对轨道交通项目全寿命周期的支出责任,即要按照国家批复建设规划明确的资本金比例和来源等要求,按期推进在建项目,不能出现“半拉子”工程。这就需要城市政府统筹考虑财政预算,优化调整支出结构,落实项目资金,确保按时足额到位。

对于正在履行审批程序和规划内的其他未开工项目,要严格按照《意见》规定和建设规划要求,加强项目出资方案的审核,只有在资金来源已经明确落实好的前提下,才能按程序批准和开工建设。

关于你提到如何防范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中的风险,我认为《意见》已经有了比较全面的部署和安排。概括起来,就是“五个严格”。一是严格申报条件。对于申报建设城市轨道交通的城市,提高了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GDP等方面的标准。二是严格规划审核。加强对建设规模、资金筹措方案、负债水平、规划内容的审核把关,确保符合规定和要求。三是严格控制速度节奏。对要开展新一轮建设规划的城市,必须在本轮建设规划实施到最后1年、或者规划项目总投资完成70%以上,才能报批。四是严格落实资金保障。对于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没有落实偿债资金来源的项目,以及列入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预警范围的城市,不批准或暂缓批准新开工项目。五是严格事中事后监管。我们将加强监管能力建设,进一步明确国家、省级政府部门和相关城市的责任,提出了追责问责的相关措施。

下一步,国家发改委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好《意见》有关规定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实施的监督管理。谢谢。

严鹏程:

由于时间关系,我们最后一个提问。

南方都市报记者:

刚才您介绍了新一轮地方定价目录修订工作的有关情况,请问此轮修订主要放开了哪些商品和服务价格?

严鹏程:

谢谢你对这个问题的关注。刚才我已经介绍过,这一轮地方定价目录修订工作历时一年多,取得了积极成效。从修订内容看,在保持2015年定价目录的总体框架不变、保持13类的定价类别不变、推进价格市场化改革方向不变的基础上,对定价项目作了三种不同方式的改变,可以概括为“三个一批”,也就是,放开一批定价项目,下放一批定价权限,规范一批定价内容。

第一,通过“放开一批”,进一步大幅缩减政府定价项目。重点放开了竞争性领域和环节的商品服务价格,主要有3类:

一是公用事业类。比如,在燃气领域,部分省份放开了车用压缩气销售价格、管道煤气出厂价格;在交通运输领域,部分省份放开了地方铁路货运和行李运价率,普通旅客列车软座、软卧以及高铁动车组列车一、二等座票价率等。

二是公益性服务类。比如,在教育领域,根据2017年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放开了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标准;在养老服务领域,部分省份放开了非政府运营的养老服务机构收费等。

三是重要专业服务类。主要包括专业评价类、质量检验检测监测、救援救护、交易平台或场地类、部分司法服务类、培训认证中介类、专业技能、公用事业延伸等8类服务收费标准。

第二,通过“下放一批”,把定价权限进一步下放市县。将直接面向基层、区域性特征明显的商品服务定价权,授权市县管理。大部分省份将道路客运领域的定价收费,部分医疗、殡葬、养老服务价格,部分景区门票价格,部分公办幼儿园收费等的定价权限,下放给市或市县人民政府。比如,福建的省级负责定价管理的景区数量由39家减少为8家,31家景区门票价格下放给市、县人民政府管理。再比如,安徽省超过一半的定价权限已下放市、县人民政府管理。

第三,通过“规范一批”,进一步规范了定价项目的分类和名称。针对此前不同地方同类定价项目名称不一、标准不一的情况,这次修订进行了统一规范。总之,通过这次修订,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已基本放开,由经营者自主定价。这将有利于更加灵敏地反映市场供求的变化,激发市场活力;同时,将地方政府定价权力关进“目录”的笼子里,有利于厘清政府与市场的定价权力边界。需要强调的是,取消政府定价并不意味着对价格的异常波动听之任之、放任不管,我们将坚持放管结合并重,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通过建立健全价格监测和预警防范机制、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和反垄断执法力度等措施,确保企业经营和人民生活不受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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