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国情不同,各国发展智能电网的基础和侧重点有所不同,发展模式也存在一定的区别,以下将对各地区的智能电网发展模式进行分析:
一、美国智能电网发展模式
美国智能电网发展战略推进过程,较清晰地表现为3个阶段,可归纳为“战略规划研究+立法保障+政府主导推进”的发展模式,是一个典型的美国国家发展战略推进模式,如下所示:
(1)前期战略研究与规划阶段(2001-2007年)
在美国前总统布什以及美国能源部(DOE)的大力推动下,2002-2007年,美国依次形成了“国家输电网研究(2002)”、“Grid2030——美国电力系统下一个百年的国家愿景(2003)”、“国家电力传输技术路线图(2004)”、“电力输送系统升级战略规划(2007)”等具有延续性的系列战略研究与规划报告,为后续立法和政府主导实施奠定了良好基础。
(2)立法保障阶段(2007-2009年)
在美国智能电网发展进程中,2份法案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分别是2007年年底由美国前总统布什签署的《能源独立与安全法案》(EISA2007)和2009年年初由美国现总统奥巴马签署的《美国恢复和再投资法案》(ARRA2009)。EISA2007第13章标题就是智能电网,它对于美国智能电网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它不仅用法律的形式确立了智能电网发展战略的国策地位,而且设计了美国智能电网整体发展框架,就定期报告、组织形式、技术研究、示范工程、政府资助、协调合作框架、各州的职责、私有线路法案影响以及智能电网安全性等问题进行了详细和明确的规定。ARRA2009进一步加大了智能电网战略推进力度:
①提供45亿美元财政拨款用于智能电网相关工作,以及65亿美元财政贷款权用于建设电网基础设施;
②对EISA2007进行了修订,包括把智能电网投资的政府补贴由20%提高至50%,把补贴对象范围拓宽至电力公司以外参与方,要求加强智能电网建设过程中的开放透明度等。
(3)政府主导推进阶段(2008年至今)
在2份法案指导下,以DOE为首,美国相关政府部门从2008年起采取了一系列行动来推动智能电网建设,主要可以归纳为5个方面:
图表1:美国推动智能电网建设的方法
经过采取上述一系列行动,目前美国在组织机构、激励政策和标准体系、关键技术研发、宣传和人力资源保障等方面已经取得了重要进展,为后续开展较大规模智能电网建设打好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