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发改委近日发布关于征求新疆售电公司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细则中提到,售电公司每年需开展一次持续满足注册条件自查工作,信息披露完成情况作为售电公司完成自查的判定依据,未完成信息披露的售电公司,由新疆电力交易中心进行核验。
电力用户在同一合同周期内仅可与一家售电公司确立零售服务关系,零售双方在电力交易平台签订零售合同后,同一执行期内不得再继续签订新的零售合同,电力用户全部电量通过该售电公司购买。
电力零售套餐按照出售对象以及公开范围,分为标准套餐和定制套餐。
(1)标准套餐。售电公司根据电力交易平台提供的零售套餐制式模板,设置参数信息后发布,满足购买要求的用户自主下单,相应售电公司确认套餐。套餐信息面向所有电力用户开放。
(2)定制套餐。电力用户向售电公司发起邀约,售电公司依据零售套餐制式模板与发起方协商套餐里的参数信息,制定生成套餐。定制套餐仅发起邀约的零售用户有权签订,不向其他电力用户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