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经信委发布了关于开展2017年电力大用户和一般用户申报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深圳电力一般用户需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一是年度用电量为5000-8000万千瓦时的工业用户;二是年度用电量为3000-5000 万千瓦时的商业用户;三是省政府认定的省重点支持大型骨干企业内的工业企业。
市经贸信息委关于开展2017年电力大用户和一般用户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工商企业:
根据《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关于2017年电力用户参与市场交易相关事项的通知》(粤经信电力函〔2016〕292号)要求,2017年工商业电力大用户参与电力市场直接交易的条件分别是年用电量8000万、5000万千瓦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电力大用户可按照附件1要求提交申报材料一式六份至我委电力资源处,我委初审后报省经信委核准。
我委负责深圳市一般用户进入市场准入核准工作,我市电力一般用户需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一是年度用电量为5000-8000万千瓦时的工业用户;二是年度用电量为3000-5000 万千瓦时的商业用户;三是省政府认定的省重点支持大型骨干企业内的工业企业。
符合条件的电力一般用户可按照附件2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大型骨干工业企业不需提供全年用电发票该项材料)一式三份至我委电力资源处。我委核准后报省经信委备案。
特此通知。
附件:1.电力大用户申请表及附件
2.电力一般用户申请表及附件
(联系人:李婵,电话:88101995,邮箱:lichan@szjmxxw.gov.cn)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