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电网项目管理的通知》,通知中强调,要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运营增量配电网(原则上指1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电网和22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等局域电网)。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可依据规划向能源主管部门申请作为投资运营增量配电网项目的业主,其中220千伏项目向省能源局进行申请,110千伏及以下项目向设区市发改委(能源局)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