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7月1日起,广东省首部关于供用电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广东省供用电条例》正式生效施行,《条例》的最大看点在于有效解决了供电企业在经营管理的过程中存在的六大“顽疾”:电力行政执法长期缺位、电网建设用地难、电力设施常遭破坏、供电设施与受电设施的安全由谁维护、窃电调查取证难且手段存在争议、依法停电“两难”窘况。
(文章来源:售电星星 作者:郭倩婷)
小编纵观《条例》全文,发现其中有一些亮点,让我们一起来学习下:
第一章为总则,规定了供电设施、受电设施以及重要电力用户所指的内容。其中也提到了推进清洁能源并网使用,实现电网公平无歧视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