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发布输配电价改革实施方案,其中规定: 输配电价:1.山东电网平均输配电价(含增值税)=通过输配电价回收的准许收入(含增 值税)÷省级电网共用网络输配电量。 2.在平均输配电价基础上,原则上按 220 千伏及以上、110 千伏、35 千伏、10 千伏、不 满 1 千伏五个电压等级制定分电压等级输配电价,相邻电压等级用户较少的,电压等级 适当合并。 3.在分电压等级输配电价基础上,考虑政策性交叉补贴、用户负荷特性、与现行销售电价 水平基本衔接等因素后,原则上按大工业用电、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居民用电和农业 用电制定分用户类别输配电价。 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