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的部署以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意见》(桂政发〔2017〕23号)精神,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出台实施四项措施积极做好2017年降成本工作,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一、持续清理涉企收费。一是取消和停征一批收费。今年以来,已取消印章治安管理入网服务费等1项经营服务收费,每年可减轻企业负担约500万元;停止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投标服务费等7项收费,每年可减轻企业负担约1800万元;取消和停征4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每年可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约20多亿元。二是按照国家有关工作部署,围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及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全面开展我区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清理规范工作。
二、降低企业用能成本。一是通过推进输配电价改革,全年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约6.33亿元。二是继续实施从2016年5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新投产的大工业用户在达产前基本电费按实际运行容量收取的电价政策,努力降低新投产大工业企业基本电费负担。三是积极寻找低价电源,帮助停产、半停产电解铝企业恢复生产。四是积极参与2019-2020年云电入桂电量及电价协议商谈工作,争取有利于广西发展的低价电源。五是落实超低排放加价政策,激励火电企业改造步伐。对已完成改造的燃煤机组实行超低排放加价奖励政策,促进火电机组加快超低排放设施改造。
三、降低企业物流成本。一是通过深入调研并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从2017年7月1日起,停止收取六寨(黔桂界)至河池高速公路、河池至都安高速公路1类桥隧(即长度为500米至1000米桥隧)车辆通行费,据测算,每年可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2600万元。二是以抓好我区沿海铁路管道内货运价格形成机制改革为突破口,取消基价1,适当降低综合运价水平。三是积极协调推进我区“渝桂新”通道集装箱货物运价参照中欧班列的中转集结班列运价下浮机制执行。四是开展铁路运输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
四、加强价格监督检查。组织开展涉企、电力等领域价格专项检查整治;推动反价格垄断执法,对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涉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北海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涉嫌达成实施垄断协议行为进行调查。据统计,2017年1-5月,共实施经济制裁金额235.82万元(其中:退还用户105.12万元,没收违法所得73.32万元,罚款57.37万元),上缴财政金额130.6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