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以来,河南省发改委、江苏省物价局与陕西省物价局先后发布了有关调整本省电价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根据通知,上述地区燃煤发电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均有不同幅度提高,未执行标杆上网电价的燃煤机组(含自备电厂及热电联产机组)与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结算基价亦有调整,销售电价有所降低。5月1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调整电价结构后,关于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和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降低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等一系列电价结构政策,已进入落实阶段。
标杆电价上调,终端电价下降
7月5日,河南发改委发布《关于合理调整电价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河南成为全国首个落实电价结构调整政策的省份。根据通知,自7月1日起,河南燃煤发电机组标杆上网电价统一提高2.28分/千瓦时,调整至0.3779元/千瓦时(含脱硫、脱硝、除尘电价),未执行标杆上网电价的燃煤机组同标准提高。电力公司与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结算电价标准,按调整后的含脱硫、脱硝、除尘电价燃煤发电机组标杆上网电价执行。
之后,江苏、陕西电价结构调整方式也先后出台。按照通知内容,江苏燃煤发电机组标杆上网电价上调为0.391元/千瓦时(含脱硫、脱硝、除尘电价),未执行标杆电价的其他燃煤发电机组(含自备和热电联产机组)的上网电价在现行上网电价基础上上调1.30分/千瓦时。陕西燃煤机组上网电价提高为0.3545元/千瓦时(含脱硫、脱硝、除尘电价),自备电厂上网电价同幅度提高1.99分/千瓦时,其他燃煤机组上网电价逐步标杆化。此外,陕西电网总装机2.5万千瓦及以上的水电机组上网电价提高1分/千瓦时,其他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结算基价与陕西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同步调整。
在标杆上网电价上调的同时,原先电价征收中的部分附加费和政府性基金也被取消或降低,工商业用电价格也相应降低。
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7月1日起,将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标准降低25%。同时,自4月1日起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的政策也同步落实,在7月份收取工商业用户、代理售电的售电公司电费时,扣减4至6月份的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通过以上政策落地,河南销售电价平均降低0.84分/千瓦时,江苏销售电价降低1.83分/千瓦时,陕西大工业电价降低0.91分/千瓦时,一般工商业电价降低3.22分/千瓦时。
输配电价核定或释放“红利”
电价结构调整政策中,除降低政府性基金征收标准外,还包括取消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这也是各项调整政策中唯一一项直接向发电企业征收的资金。然而,记者查阅各省原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征收标准发现,目前已上调燃煤标杆上网电价省份,其电价上调幅度均高于原征收标准,通知文件中也并未说明上网电价上调的具体依据。
《关于取消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的通知》发布之初,各火电企业负责人的态度较为谨慎,普遍对该项政策落实程度持保留态度。而根据目前已发布具体落地方案的三省情况,实际涨价幅度已经超过了业内对该政策本身的预期。
“这部分额外的上网电价上调空间,很可能来自于输配电价核定工作的完成。”一位业内人士分析称。据了解,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改革已于今年上半年完成,输配电价完成核定工作是“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重要一环,可以使发电企业的成本有效传导至终端,将中间输配成本尽量压缩。
“火电企业经营困难,终端电价不能上涨的情况下,煤电联动也未能启动,这使得原先属于电网公司的利润空间可能被用来帮助发电企业改善经营状况。” 上述人士认为,输配环节成本压缩,释放的红利可能会使发电侧受益,“但目前输配电价核定方面公布的信息有限,各省电价结构调整政策也尚未全面出台,真实情况还要等待政策进一步落实与信息的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