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15日,山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开展2017年9月份电力直接交易结算工作的通知》。根据《关于修订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的通知》(鲁监能市场[2017]125号)、《山东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试行)》的有关规定,2017年9月份电力直接交易电费结算工作正式启动,本月按照输配电价模式执行。 9月19日前,售电企业计算代理用户的9月加权平均合同电价,并通过山东电力交易平台系统完成申报,8月偏差考核费用已结算完毕,此次不需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