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获悉,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日前发布了《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江苏电网公司(输配电公司)、售电公司、电力市场化零售用户三方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各有关单位要在开展电力用户直接交易工作时参照使用。
详情如下:
关于印发《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江苏电网公司(输配电公司)、售电公司、电力市场化零售用户三方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和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精神,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 江苏能源监管办关于印发江苏省售电侧改革试点实施细则和江苏省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实施细则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110号),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公室编制了《江苏电网公司(输配电公司)、售电公司、电力市场化零售用户三方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现予印发。请各有关单位在开展电力用户直接交易工作时参照使用。各单位在执行中有什么具体问题,请及时与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顾晓鹏025-83115285
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公室
2017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