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受益,谁承担”,这是辅助服务分担共享新机制的原则。
电力市场辅助服务市场的建设是电改9号文中的重点任务之一,是推进电力交易体制改革,完善市场化交易机制的重要环节。这个市场建设的基础是各省依据“两个细则”建立了各具特色的补偿机制,但是在市场化交易下,就需要一个新的机制来分担这些补偿费用及责任。
对比如火如荼的售电侧改革,电力市场辅助服务市场的建设却显得有点不温不火,从2016年11月22日,东北区域作为我国首个市场试点开始运营,直到2017年7月国家能源局才批复福建省作为第二个试点开展运营。
但是改革往往最易发现不足,新疆、山西、山东、广东和湖南这几个售电侧改革进度比较快或者新能源消纳压力大的省份已经制定相应的运营规则。
根据相关省份发布的运营方案和批复试点整理
今天(11月22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完善电力辅助服务补偿(市场)机制工作方案,将工作分三阶段实施以全面推进工作,其中第三阶段(2019~2020年):配合现货交易试点,开展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建设。认为现货市场的建设需要成熟的技术支撑和市场配套支持,不同类型的机组、用户接入市场交易,电力辅助服务市场的建设方案也要同步设计。
除了要将各类发电机组纳入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工作方案最大的亮点认为是要建立电力用户参与的分担共享机制和推进跨省跨区电力辅助补偿。
一直对辅助服务市场的建设有所关注,在研究这份文件中的一些规则条款时就发现,其实福建、新疆等省份的运营方案中就有一些规则设计是落实了这些制度思想的。
首先是鼓励电力用户参与分担的机制,福建采用大用户直接交易电力低谷时段的结算价格随直接交易费用偏差调整机制,激励大用户参与辅助服务市场,这样一来市场的参与方不仅仅是电厂侧,还有用户侧,调峰更灵活,选择更加多。
电厂根据调峰(频)深度报不同档位的价格,是目前看到的文件共通的思想,在新疆的运营方案中将自备电厂纳入市场,现阶段暂时参与供暖期间的基本调峰,为风电、光伏及出力为减到有偿调峰基准的公用火电机组提供服务。
当然这次针对跨省跨区交易的发电企业和电力用户可能涉及到辅助服务补偿的问题,这份工作方案也提出了7个方式,比如签订带负荷曲线的电力直接交易合同,或者签合同的时候计算一下辅助服务的费用纳入价格清单。
如今国家出台工作方案,也就预示着这个工作将会提速,未来会有更多的省份制订相应的市场建设和运营方案,这对于第三方辅助服务提供商来说也算是一个利好消息。
最后,附上工作方案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