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十三五”电力发展规划
电力是关系能源安全、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基础产业和公用事业。“十三五”时期是河北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期,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紧抓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和“一带一路”建设等重大历史机遇,着力转变电力发展方式,保障电力安全可靠运行,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的重要支撑。
本规划依据《国家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河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河北省“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编制,规划期为2016—2020年。规划实施过程中,适时进行滚动调整。
一、发展基础及形势
(一)发展基础
1. 保障能力逐步增强
2015年,全省全社会用电量3176亿千瓦时,发电装机容量5836万千瓦,发电量2301亿千瓦时,比2010年分别增长485亿千瓦时、1621万千瓦、238亿千瓦时,年均增长分别为3.4%、6.7%、2.2%。2015年,接受区外送电量875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的27.6%,较2010年提高4.3个百分点。
2. 电源结构持续优化
“十二五”期间,新能源发电快速发展,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装机容量分别达到1022万千瓦、280万千瓦、46万千瓦,比2010年分别增长650万千瓦、280万千瓦、32万千瓦,占全部装机比重由9.2%提高到23.1%。燃煤火电装机容量4115万千瓦,占全部装机比重70.5%,下降15个百分点,30万千瓦及以上机组容量占燃煤火电装机比重由71.7%提高到83.7%。
3. 电网设施日益完善
2015年,全省拥有500千伏变电站38座,变电容量7536万千伏安,线路9918公里;220千伏变电站351座,变电容量10757万千伏安、线路21063公里。220千伏及以上变电容量、线路长度分别是2010年的1.53和1.35倍。冀北电网与北京、天津电网联络紧密,形成多通道、多方向接受区外电力的坚强受端电网,河北南网形成“三横两纵”500千伏主网架。配电网供电能力逐年增强,电网自动化、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不断提高,农村用电条件持续改善。
4. 节能减排成效显著
“十二五”期间,加快实施燃煤机组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完成节能改造2761万千瓦,单位平均供电标煤耗由337克标煤下降至321克。制定了更加严格的燃煤电厂地方排放标准,完成252台燃煤机组污染防治设施治理或升级改造,20万千瓦等级及以上机组污染物排放浓度全部达到超低排放水平,20万千瓦以下机组全部达到地方排放标准,减排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约9.5万吨、14.3万吨和3.1万吨,提前两年完成国家下达的超低排放改造任务。
注:( )内为5年累计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