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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启动2019年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

2017-12-20 23:34:51 甘肃省工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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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工信委日前发布了《关于启动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中称,加快建设和完善甘肃省电力市场体系,有序开展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
        甘肃省工信委日前发布了《关于启动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中称,加快建设和完善甘肃省电力市场体系,有序开展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甘肃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将分两步走:第一阶段(2020年底):2019年电力现货市场运行,同时建立与电力现货市场相适应的电力中长期交易市场,实现市场化电力电量平衡机制平稳起步与安全运行;第二阶段(2021年起):建立主体多元、交易品种齐全、功能完善的电力市场,形成竞争充分、开放有序、高效运行、健康发展的电力市场体系。
详情如下: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启动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甘工信发〔2017〕593号
甘肃省发改委、甘肃能源监管办、各市州工信委,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甘肃省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在甘各发电企业、有关电力用户、各售电公司: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以下简称中发9号文)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相关配套文件精神,落实《甘肃省电力体制改革专项试点工作方案》(甘发改能源〔2016〕409号)有关安排,加快建设和完善甘肃省电力市场体系,有序开展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17〕1453号)有关要求,现就启动我省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设背景
        中发9号文印发以来,甘肃省结合自身实际和发展需要,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电力体制改革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有序开展和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电力交易机构组建、电力市场建设、发用电计划放开、售电侧改革、新能源就地消纳等各项电力体制改革工作。
        2015年5月27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甘肃省电力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甘办发〔2015〕26号); 2016年8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复函同意《甘肃省电力体制改革试点方案》。截止目前,甘肃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模逐年扩大,常规火电无基数参与市场交易,新能源、水电、热电等各类发电均先后纳入电力中长期交易范围进行试点,用户侧参与市场交易范围也逐年扩大;甘肃省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已于2016年5月6日成立;2016年11月选举产生了首届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2017年电力中长期直接交易规模达280亿千瓦时,有10家售电公司参与了2017年电力直接交易;2017年2月份启动了跨区域省间富余可再生能源电力现货交易试点;连续多年开展了新能源替代自备电厂发电权交易;甘肃省外送电量已形成以跨省区电力中长期市场交易为主,现货交易为补充的交易模式;2017-2019年甘肃电网输配电价已经完成核定并发文公布;国家批复的甘肃省5个增量配电网试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规范燃煤自备电厂监督管理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
        中发9号文要求,加快构建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和市场体系,着力构建主体多元、竞争有序的电力交易格局,形成适应市场要求的电价机制。《关于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逐步建立以中长期交易规避风险,以现货市场发现价格,交易品种齐全、功能完善的电力市场;逐步建立符合国情的电力市场体系。《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暂行)》提出,各地应当启动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建立以电力中长期交易和现货交易相结合的市场化电力电量平衡机制。《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明确,2018年底前启动现货交易试点,2020年全面启动现货市场。《甘肃省电力体制改革试点方案》提出,建立市场化的电力电量平衡机制,建立符合国家要求和我省实际的市场化电力体制;尝试建立电力现货市场,逐步建成具有竞争活力、较为完善的现代电力市场体系。
        2017年8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17〕1453号),将甘肃列为全国第一批8个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地区之一,要求试点工作第一责任单位由试点省人民政府明确,牵头负责统筹推进试点工作。2017年9月28日,省政府明确省工信委为试点工作第一责任单位。
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的《甘肃省电力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甘办发〔2015〕26号)安排部署,我省已经成立了电力体制改革工作小组,在省委、省政府统一领导下,统筹推进全省电力体制改革工作。电力现货市场建设作为电力体制改革的一项重点任务,在甘肃省电力体制改革工作小组框架下推进。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安全可靠。在确定市场建设方案、制定运营规则、建设技术支持系统时,应充分考虑规避市场风险和安全风险,实现调度运行和市场交易有机衔接、紧密耦合,促进电力系统安全运行、市场有效运行。
        (二)坚持平稳起步。在推进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过程中,应充分考虑甘肃电力电量平衡矛盾、电网阻塞、新能源消纳等实际情况,选择电力市场建设模式,科学制定电力市场阶段性发展目标,做到初期平稳起步,中长期逐步完善电力市场体系建设。
        (三)坚持统筹兼顾。妥善处理好发电企业、电力用户、电网企业、售电公司、独立辅助服务商、电力交易机构、电力调度机构等市场成员之间的关系以及相关重大利益关切,促进工业经济运行和电力行业协调发展。
        (四)坚持公开透明。在设计市场建设方案、制定运营规则等现货市场建设过程中,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广泛听取相关方意见或建议,同时发挥好专家智库作用,实现程序合规、规范运作,确保电力现货市场建设有序、高效推进。
三、总体目标
        第一阶段(2020年底):2019年电力现货市场运行,同时建立与电力现货市场相适应的电力中长期交易市场,实现市场化电力电量平衡机制平稳起步与安全运行,不断开展查缺补漏、经验总结、评估改进工作,初步建立符合实际、运行有效的电力市场体系。同时,在国家发改委、能源局的指导与协调下,积极探索省内外电力市场之间的互联互通与开放融合。
        第二阶段(2021年起):建立主体多元、交易品种齐全、功能完善的电力市场,形成竞争充分、开放有序、高效运行、健康发展的电力市场体系;逐步探索开展容量市场、电力期货和衍生品等交易;实现省内外电力市场开放融合。
四、进度安排
        2017年11月印发工作分工通知;2018年3月印发电力市场建设方案;2018年4月编制完成技术支持系统开发方案;2018年6月编制完成电力市场运营规则;2018年9月完成技术支持系统建设;2018年10月开展模拟运行;2018年11月试运行;2019年元月正式运行。
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其他工作要按照“围绕主线、明确分工、加快推进、按期保质”的原则要求进行组织安排和推进。
五、主要任务分工
        (一)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为全省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第一责任单位。牵头负责统筹推进全省电力市场体系建设工作。牵头负责电力市场建设方案、电力市场运营规则、技术支持系统开发方案的组织编制以及技术支持系统的组织建设工作;牵头负责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关键问题的组织研究工作;负责与电力现货交易机制配套的电力中长期交易机制、优先发电和购电制度落实机制、可再生能源保障性收购机制等组织建设工作;对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提出具体安排,保证各关键建设节点准时、高质量完成。
        (二)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负责统筹推进全省电力体制改革工作。牵头落实甘肃省电力体制改革试点方案;牵头负责与电力现货交易机制配套的输配电价机制、电力交易机构和市场委员会规范运作、增量配电业务和售电侧改革、规范燃煤自备电厂监督管理、现行电价体系调整并与市场价格体系衔接等工作。
        (三)国家能源局甘肃监管办公室牵头负责全省电力市场监管工作。负责甘肃省电力市场监管实施办法、甘肃省电力市场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编写工作;牵头负责市场力防范、信用评价体系、第三方业务稽核组织等工作;牵头负责电力辅助服市场建设及其与现货市场衔接工作。
        (四)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应按照发改办能源〔2017〕1453号精神和要求,积极推动开展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相关工作,并给予充分的人、财、物支持。
        (五)甘肃电力调度控制中心为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实施工作牵头单位,全力做好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相关实施工作;具体负责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关键问题研究、电力市场建设方案、电力市场运营规则、技术支持系统开发方案、技术支持系统建设等实施工作。
(六)甘肃省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按照职能定位参与电力市场体系建设和电力市场运营等相关工作,配合做好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相关实施工作。
六、组织实施
        (一)务必高度重视。按照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任务承担部门(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并精心组织,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要亲自挂帅,抽调专人组成工作组、制定工作计划,按期高效地完成任务。
        (二)规范招标工作。按照“程序合规、规范运作”的原则开展市场建设有关招标工作。市场建设相关费用暂时全部由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给予支持并承担。
        (三)发挥智库作用。通过聘请方式组建专家智库,对甘肃电力现货市场建设提供咨询意见,组织专家参与市场建设方案、市场运营规则、技术支持系统建设方案等方面的意见征集或评审工作,为电力现货市场建设提供智力支持。
        (四)加强组织协调。建立联合工作机制,由省工信委电力处负责电力现货市场建设日常综合协调工作,并按照试点工作任务分工表和时间表督促相关工作按期推进。
        (五)积极营造氛围。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改革方向,加强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的宣传报道,组织好相关培训工作,加强改革工作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凝聚共识、形成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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