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日前发布了关于《区域电网输电价格定价办法(征求意见稿)》和《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定价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的通告,详情如下:
为纵深推进输配电价改革,建立规则明晰、水平合理、监管有力、科学透明的输配电价体系,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28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的相关规定,在去年公布《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试行)》的基础上,我委会同有关方面起草了《区域电网输电价格定价办法(征求意见稿)》和《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定价办法(征求意见稿)》,并于2017年12月8日至12月14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至12月14日24时,我们通过网络留言、传真等渠道,共收到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27条。
总体上,社会各界认为两个办法是输配电价改革的深入推进,与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进行了有效衔接,有利于构建跨省跨区和区域电力交易市场,有利于促进西部地区清洁能源在更大范围内配置,有利于推进国家能源战略开展。目前,我们已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吸收了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并对两个办法文稿作了修改完善。在此,对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
201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