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实施《关于加强中小水电开发利用管理的意见》,原则上不再开发建设25万千瓦以下的中小水电站,已建成的中小水电站不再扩容。同时要求各州、市人民政府对域内中小水电项目进行系统排查清理,已经政府同意开展前期工作但尚未核准(审批)开工建设的项目,应严格把关,逐一复审。“十三五”期间,该省原则上不再核准审批新开工所有类型的中小水电项目。
至此,云南省中小水电开发将告一段落。
“西电东送”送不出
《意见》中提到,自《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小水电发展的决定》(云政发〔2003〕138号)下发以来,全省中小水电快速发展,基本完成了保障电力供应和西电东送的历史任务,其服务对象将转向民生改善和区域经济发展。经过多年的高强度开发建设,全省中小水电资源开发率已超过80%,尚未开发的水能资源大多位于生态环境敏感区,少数区域已建电站生态环保问题突出。
按照《意见》,不再开发中小水电其一是因为水电开发过度,其二是考虑到生态问题。“目前云南水电过剩只是国家‘西电东送’能源战略受阻造成的表象,其本质是东部火电严重过剩,从而封杀了‘西电东送’的市场空间。”一位业内专家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云南现有的水电都是之前按照国家‘西电东送’战略规划建设的,其目的也是为了控制东部火电发展规模。然而审批权下放到地方之后,东部省份为了提振当地经济上马大批火电,对西部地区清洁能源的接受意愿就更加不强烈。”
中电联发布的数据显示,2015年全国水电设备平均利用时长为3621小时,而云南省中小水电平均全年设备利用时长约2000多小时,装机容量的七成以上未得到有效利用。
根据云南电网统计,到2016年底,云南省总发电能力将超过3000亿千瓦时,省内需求约1000亿千瓦时,外送电量约900亿千瓦时,2016年总需求约2000亿千瓦时,这意味着云南省电力过剩产能将超过1000亿千瓦时。
云南作为水电大省,随之而来的水电消纳压力加剧,弃水问题也越发突出。数据显示,2014年云南省弃水量同比增加超过1倍,升至173亿千瓦时;2015年虽有所缓解,但弃水总量仍达152亿千瓦时;2016年弃水电量预计达400亿千瓦时。
针对云南省出于对生态环保的考虑,上述业内专家认为这并不是核心因素。“现在对水电开发的生态保护要求比以前高,审核过程也比以前严,也就是说现在的环保工作会比以前做得更好,显然关键问题不在这儿。虽然文件中并未提到市场化因素,但这才是实实在在的症结所在,只有将‘西电东送’战略通过国家层面去协调实施,才能治本。”
暂时无奈之举
今年以来,水利部和财政部连发数文鼓励农村小水电扩容增效,有意将农村小水电作为扶贫新模式开展试点工作,进而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并提供相应的财政支持。云南省《意见》一出似乎与两部委对中小水电发展的态度有悖。
“虽然该文件与水利部的意见有冲突,但是就云南省目前的状况来说,也只好先叫停中小水电,至少能防止其大幅上涨,暂时缓解当前电力过剩矛盾。”上述业内专家称。
据了解,目前在四川、云南等电力严重过剩地区,为鼓励新能源发展,对风电、光伏实行补贴政策,与中小水电相比其盈利能力更有保障,导致发电企业对水电项目投资意愿大大降低。而随着风电、太阳能装机不断增加,云南中小水电的日子愈发不好过,限电和上网电价偏低是普遍现象,亏损十分严重。
以云南怒江州某一小水电为例,两台1.2万千瓦的机组目前仅有一台机组在运行,如果按照装机容量满负荷发电,月发电量应为1728万千瓦时,而2015年月平均发电量却不到100万千瓦时。其实,自 2012年起,该水电站发电量就已经呈逐年下降的趋势,只是去年下降幅度尤为明显而已。
有报道称,以前丰水期云南小水电的上网电价为0.2元/千瓦时,今年6月已经跌到0.07元/千瓦时,而每度电的发电成本在0.15元以上。再加上限电、弃水现象严重,平均只有30%的电能上网。比如六年前毛收入可以达到1.5亿元的电站,现在只有6000万元,除去其他费用,估计净亏损达上千万元。
“小水电经营压力大,投产就意味着亏损,所以企业投资的积极性本身就不大。而其他新能源的开发又挤占了小水电市场,形成了恶性循环的局面。”该业内专家分析,“目前的实际情况也是这样,所以选择牺牲中小水电也不奇怪,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对此,《意见》明确指出,将调整中小水电功能定位,优先中小水电消纳。按照“就近消纳、州市调剂、电网调节”的运营模式,优先保证中小水电的并网和发电。支持电源、用户、社会资金组建配售电主体,建立各电压等级的配电网络和终端用电系统,提高系统消纳能力和能源利用效率。鼓励中小水电站提供一定比例的电量,重点支持当地精准扶贫、脱贫致富和区域经济发展,在不改变用途属性的前提下,允许此部分电量在州市间按照市场化交易原则进行合理调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