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能源局甘肃监管办发布了《甘肃省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试行)》通知。 电力辅助服务市场的市场主体为已取得发电业务许可证的省内发电企业(包括火电、水电、风电、光伏),新建机组归调后开始即纳入电力辅助服务管理范围。提供调峰辅助服务(深度调峰、应急启停)的机组范围为单机容量100MW及以上的燃煤、燃气、垃圾、生物质发电机组。 自备电厂可自愿参与电力辅助服务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