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山西监管办日前发布了《关于执行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有关事宜的通知》,通知中称,《山西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暂行)》第十章中规定,2%以外的少发用电量需要支付偏差考核费用,以下8种情况经认定可免除直接参与电力交易的市场主体偏差考核。 详情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