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能监局印发关于《新疆自治区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备案实施细则》的通知,本细则适用于新疆境内新建、扩建、改建、拆除等电力建设工程的备案工作。本细则所称电力建设工程,包括火电、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等发电建设工程,输电、配电等电网建设工程及其他电力设施建设工程。5万千瓦以下水电、分布式发电、企业自备机组及供热供汽、余热余压发电、垃圾焚烧发电等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另行执行。 详细文件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