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福建经信委印发《2018年月度集中竞价交易工作方案》。已参加2018年度电力长协交易并有成交电量的批发市场用户、售电公司可以参与福建省2018年的月度集中竞价交易。
福建省今年的月度集中竞价交易跟长协交易一样,购电方的购电价格依然由交易价格、输配电价、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组成,而发电方的售电价格由交易价格和调整系数组成。上网电价相差甚多的各类发电企业都站在同一起跑线报价竞争。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对年度双边交易分月计划电量进行调减或对合同电量进行出让的批发市场用户和售电公司是不可以参加对应月份的集中竞价交易的。
目前,福建月度集中竞价交易采用的是单段式报价,也就是说只能电量电价一次报完,并不能把电量拆分开来报价。而出清方式则跟很多省份一样采用的是边际报价出清。售电公司参与月度集中竞价交易,单一售电公司限额交易总电量的15%,这个限额相比于大多数省份的20%要少了一点。
月度竞价交易结算方面,每月集中竞价交易电量是需要当月执行完毕的,不可以进行调整和转让。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重点是,参与月度集中竞价交易的燃煤发电机组不再剔除发电容量。这对于燃煤发电机组来说,无疑是一个天大的好消息了。
下面是划了重点的原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