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江西省能源局关于我省2018年电力直接交易电量电费结算规则等事项的复函》(赣能运行函〔2018〕51号)批复意见,江西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现予发布《2018年江西省电力直接交易电量电费结算规则》。 规则仅适用于2018年江西省内电力用户委托售电公司全电量参与电力直接交易和电力大用户全电量直接参与电力直接交易,合同电量允许偏差±5%;电气化铁路部分电量参与直接交易,合同电量允许偏差-5%。 详情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