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天津电力交易中心获悉,天津市发改委、天津市工经信委近日联合印发了《天津市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除电网企业存量资产外,现有符合条件的高新产业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其他企业建设、运营配电网的,履行相应的准入程序后,可自愿转为拥有配电业务的售电公司。
允许工业园区、产业园区、保税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等整体参与交易,在园区内完成电能信息采集的基础上,可以园区为单位成立售电公司,整体参与市场化交易。园区范围内符合市场准入条件的电力用户,可以直接与发电企业交易,也可以自主选择与售电公司交易,或选择不参与市场交易。
详情如下:
附件1
售电公司信用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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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企业严格遵循国家和天津市参与电力市场的各项准入条件,严格按要求配备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人员、技术条件,自愿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并公开作出如下承诺:
1.本企业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
2.本企业严格按照准入条件规定的售电量范围开展售电业务。
3.本企业拥有10名及以上专业人员,掌握电力系统基本技术、经济专业知识,具备电能管理、节能管理、需求侧管理等能力,有三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拥有一名及以上高级职称(电力类专业或经济类专业)和三名及以上中级职称(电力类专业或经济类专业)的专业管理人员。
4.本企业具有与售电规模相适应的固定经营场所及电力市场技术支持系统需要的信息系统和客户服务平台,能够满足参加市场交易的报价、信息报送、合同签订、客户服务等功能。
5.本企业将按时办理完成和正确使用电力交易平台第三方数字证书认证,保障账户和电力交易平台数据安全。
6.本企业严格按照规定向电力交易机构报送相关资料和信息,保证公示和提交的材料信息完整、准确、真实,不存在弄虚作假、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况。
7.本企业对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相关政策和规则已进行了全面了解,知悉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应负的责任和可能发生的风险,并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市场规则和交易机构有关规定从事交易活动。一旦获得电力市场准入资格,本企业将在准入期内保持对许可内容的稳健经营,不随意申请退市。否则,本企业自愿承担电力领域严重失信行为的法律后果。
8.本企业承担保密义务,不泄露客户信息。
9.本企业服从电力调度管理和有序用电管理。
10.本企业严格参照国家颁布的售电合同范本与用户签订合同,提供优质专业的售电服务,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
11.本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政府指定网站和“信用中国”或“信用天津”网站上公示公司资产、经营状况等情况和信用承诺,按要求提供信用评价相关资料和信息,依法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公告,并定期公布公司年报。
12.本企业自愿接受政府监管部门的依法检查,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接受政府执法部门及其授权机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给予的行政处罚,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3.本企业严格执行国家、市政府或政府相关部门、监管机构、电力交易机构制定的各项制度、规则,保证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和职责义务。本企业及其负责人无不良信用记录。
售电公司须对1—13条内容作出承诺,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在1—13条基础上还须对以下14—22条内容作出承诺:
14.本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资产总额的20%。
15.本企业拥有20名及以上与从事配电业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营销人员、财务人员等,其中拥有2名及以上高级职称(电力类专业或经济类专业)和5名及以上中级职称(电力类专业或经济类专业)的专业管理人员。
16.本企业生产运行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五年以上与配电业务相适应的经历,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或者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17.本企业承担经营区域内配电网安全责任,确保承诺的供电质量。
18.本企业按照规划、国家技术规范和标准投资建设经营区域内配电网,按照政府核定的配电区域从事配电业务,负责经营区内配电网运营、维护、检修和事故处理,无歧视提供配电服务,不干预用户自主选择售电公司。
19.本企业具有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开展安全培训工作,配备安全监督人员。
20.本企业具有与承担配电业务相适应的机具设备和维修人员,承担对外委托有资质的承装(修、试)队伍的监管责任。
21.本企业具有与配电业务相匹配并符合调度标准要求的场地设备和人员。
22.本企业承诺履行电力社会普遍服务、保底供电服务义务。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本企业愿意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处罚和相关惩戒措施。
承诺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承诺时间:
附件2
售电公司公示信息
售电公司公示信息模板
(参考范本)
(售电公司名称)申请在电力交易机构有限公司电力交易平台注册,按照相关规定,对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信息如下:
一、信用承诺书
二、售电公司基本情况
售电公司基本情况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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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拥有配电网情况”一栏只针对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配售电公司填写。
三、专业人员信息
售电公司专业人员资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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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申请售电公司的:应填写10名及以上专业人员信息;申请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应填写20名及以上专业人员信息。表中专业技术人员应为全职人员,同时提供售电公司近半年缴纳社保基金的凭证或者已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有关专业技术职称等证书。需将职称证书扫描件插入文档中。)
四、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提供)。
五、经营场所和设备等信息
上述信息中,如国家保密规定中不予发布的按照有关保密规定执行。但售电公司应将相关规定向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和电力交易机构报备。售电公司须按照上述模板自行准备公示资料,并加盖公司公章。
附件3
售电公司注册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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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售电公司注册信息表
4-1售电公司注册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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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配售电公司注册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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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专业人员资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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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申请售电公司的:应填写10名及以上专业人员信息;申请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应填写20名及以上专业人员信息。表中专业技术人员应为全职人员,同时提供售电公司近半年缴纳社保基金的凭证或者已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有关专业技术职称等证书。需将职称证书扫描件插入文档中。)
填写说明
注:以下“说明”供填写委托书参照使用。
1.本委托书适用于办理售电公司在电力交易机构的注册、信息变更、注销、备案等事项。
2.申请人填写申请公司名称,申请人签字由所属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或加盖公章。
3.委托事项及权限:第1项应当选择相应的项目并在□中打√,或者注明其它具体内容;第2、3、4、5项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
4.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是其他组织的,应当另行提交其他组织证照复印件及其指派具体经办人的文件、具体经办人的身份证件。
5.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