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南方能监局获悉,国家能源局日前印发了2018版《电力监管统计调查制度》,2018版《电力监管统计调查制度》的修订遵循精简、实用、高效、共享的基本原则,尽量贴近企业和市场需求,满足监管需要。
主要修订内容包括:一是新增1类报送主体和2张报表,将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广州电力交易中心等区域电力交易中心和省(区、市)电力交易中心新增为报送主体,并增加“电力交易情况汇总表”和“电力直接交易情况表”两张报表。二是对部分报表指标进行了调整,删除指标20个,修改调整指标6个,增加指标6个,增加指标解释和填报说明5项。三是对部分报表的报表期别、报送日期以及上市公司上报截止时间进行了调整。
启用时间及有效期:自2018年7月1日开始,执行2018版《电力监管统计调查制度》,有效期3年。
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