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监管跟不上信息交易。从个人角度讲,我们每时每刻都在生产数据,包括消防、医疗、出行等,任何行为都与大数据挂钩。从信息卖方讲,他们会千方百计存储数据,从大数据中,按照某个目的,寻找规则数据,这个不难。从信息买方讲,为了是谋求更多隐私和利益。关于个人隐私信息保护,监管目前做不到全天候、全方位,在数据所有权和使用权上缺乏清晰界定。
2. 信息交易之后的数据混乱使用危害很大。大数据无罪,乱用者有过。从个人看,你的生日、家庭地址、亲属信息给不怀好意的人知道,你能想象会有什么后果?自己的孩子上下学,你还敢放心吗?从社会看,公共大数据、政府大数据的交易滥用,会影响社会稳定、政府执政能力。从国家看,核心科技、军事设施大数据信息泄密、交易、使用,会给国家安全带来很大伤害。
3. 信息交易使用不公可能导致群体歧视。大数据也分为高低价值。高价值的数据必然涉及收入高、地位高的核心阶层、精英群体、成功人士、稀缺资源,这些信息交易与使用,必将导致重心、权益、资源向此类群体不断聚集。反之,普通群体由于对应的往往是非高价值数据,使用频率相对不高,可能被商家、服务方,甚至是政府忽略,在导向上不够重视,在统计、分析等方面,数据体现不出普遍民意。
随着网络化时代的到来,人们的沟通交流更加便捷,各类信息也都逐渐透明,信息技术在人们生活的各方面得到更加广泛的应用,但在便捷生活的同时维护个人隐私也变得极其重要。在我们享受大数据信息时代来便利的同时,个人信息也在网络上被收集、存储、加工及交换,虽然个人隐私受到法律保护,网络技术下大数据的分析应当遵循法律和道德的底线,但是一些企业或个人出于商业利益考虑会对个人隐私信息进行非法盗用,为保障大数据的规范发展,需要积极探究大数据背景下的个人隐私保护技术以及相关解决策略,提高个人隐私保护水平,让大数据技术能够提供更好更安全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