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2日,郑州一名医生在乘坐电梯时,劝说一名老人不要在电梯里抽烟,老人情绪激动,半小时内突发心脏病身亡。死者家属随后向医生索赔40余万,法院一审判决医生赔1.5万,原告不服提起上诉。2018年1月23日,郑州市中院就此案作出终审判决:医生无责,无需向死者家属赔钱。事件在网上引发热议,一些业界人士认为,对于此案一审判决,本来被告并无异议,原告认为赔偿金太低而提起上诉,结果法院二审不仅驳回原告上诉,连一审裁决的1.5万赔偿也撤销了,这种情况“很不寻常”。舆论如何看待这一“不寻常的判决”?荆楚网网络舆情信息基地利用大数据进行了梳理和分析。
一、传播情况
电梯劝烟事件舆情走势图
荆楚网大数据舆情系统监测发现,1月23日至24日,事件全网信息量27531条,其中微博23650条,占比85.9%;新闻报道1113篇,占比4.04%;网站消息1069条,占比3.88%;客户端信息663条,占比2.41%/。此外,相关信息还在论坛、微信、博客、视频等网络平台中传播,外媒也刊发了5篇报道。
二、各方观点
网友观点图示
人民日报官方微博发表评论称,生活中因劝阻吸烟而遭受白眼甚至辱骂者并不鲜见,但公共场所吸烟已属违法,劝阻应得到法律鼓励;此外,劝阻吸烟也是一种道德义务,惟其如此,才能让人行为改善、人心向善。
世卫组织也关注了此事,在新浪官方微博罕见就此发声,支持郑州中院的终审判决,认为此案二审结果充分回应了郑州市“电梯间内禁止吸烟,公民有权制止吸烟行为”的规定;劝烟落在法条,让“人人享有健康”不再是一句口号,而这也是中国所有公民应享有的权利。
济南中院官方微博也点赞了郑州中院的二审判决,认为这一判决的意义不仅仅限于案件本身,因为司法判决是在向社会公众宣布什么行为是善的、什么行为是恶的,对社会大众价值观的引领具有风向标的意义;如果让劝阻者对被劝阻者不可预见的行为后果负责,会对社会公共利益的维护,对社会公共道德的倡导有消极意义。
侵权责任法专家、天津大学法学院卓越教授杨立新认为,医生在电梯中劝阻老人不要在公共场所吸烟,这是依照法律进行的劝阻违法行为的行为,具有完全的正当性,没有违法性、没有过失,其劝阻行为也与老人的猝死没有因果关系,法院二审判决公正、合法、合理。
大部分网友支持法院二审判决,认为医生无需为劝阻电梯里吸烟的行为担责。还有一些网友将此案与2006年的彭宇案作比较,认为这一次的法院判决支持了社会公义、守护了社会秩序,这才彰显了法律维护正义、主持公道的社会宗旨。微博网友@Two_is_All发文称:“很多人拿此案与彭宇案相提并论,担心再次引起负面社会影响。当终审宣判劝烟者无责时,法律不但满足了绝大多数人的希望,也同时保护了社会正能量和遵守社会秩序的公民的权益、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三、舆情点评
前不久,合肥女教师在高铁站扒阻车门,导致列车晚点四分多钟,引发全网关于社会秩序的一场大讨论。电梯劝烟案二审宣判,使秩序问题再次成为舆论焦点。此次郑州中院的判决受到舆论普遍支持,表明“遵守社会秩序”这一概念已经成为绝大多数网友的共识。
每一起社会公众高度关注的热点案件,都是一堂全民共享的法治公开课。电梯劝烟案这一纸终审判决,意义已超越这个案子本身,起到积极的社会启示作用。郑州中院在解释此次终审判决时表示,此案向公众传递的一个重要信息就是,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序良俗,是每个公民的义务;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是每个公民的责任。法院从法律层面上支持了秩序维护者,同时也对公众在理念和行为上作了方向性的引导:作为社会公民,不仅自己要自觉遵守社会秩序,同时也要基于社会责任主动去维护秩序,以营造一个人人守秩序的和谐美好的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