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配电变压器能效提升奖励实施细则》
项目完工时间在2016年1月1日之后的,原则上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高耗能落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中明确淘汰的在用配电变压器,更换后额定容量在30kVA-1600kVA的油浸式配电变压器和额定容量30kVA-2500kVA的干式配电变压器,必须符合《三相配电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0052-2013)标准的能效等级2级以上的非晶合金变压器,达到能效1级的奖励标准为100元/千伏安,达到能效2级的奖励标准为80元/千伏安;电工钢带类配电变压器,达到1级的奖励标准为80元/千伏安,达到2级的奖励标准为65元/千伏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