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南方能监局官网,广州知识城配电有限公司及海口蓝能汇配售电有限公司供电业务许可证新申请获得批准。
文件全文如下:
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南方监能资质〔2018〕460 号
广州知识城配电有限公司、海口蓝能汇配售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向我局提出的电力业务(供电类)行政许可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定的条件、标准,决定准予许可。企业名称及许可事项如下:
1.广州知识城配电有限公司,供电业务许可证新申请;
2.海口蓝能汇配售电有限公司,供电业务许可证新申请。
本决定将依法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我局将自作出决定之日起 10 日内颁发许可证。
请上述企业收到领证通知后带齐以下材料到南方能源监管局电力行政许可业务办证大厅(海南企业到所在地的南方能源监管局海南业务办)领取供电业务许可证。
一、企业法人代表亲自领取证件的,须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由单位经办人代领许可证的,须提供单位出具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通过电子政务系统报送的纸质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及附件)的复印件。
三、以上复印件应加盖申请单位的公章。
联系电话:020-85125246
联系地址:广州市解放北路 603 号净慧楼
南方能源监管局海南业务办
联系电话:0898-66526086
联系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 123-8 号信恒大厦 2609 房
监督投诉电话:020-85125171
南方能源监管局
2018 年 12 月 6 日
抄送: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