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6日,江苏能源监管办对江苏东港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等两家配电企业做出准予许可决定,至此,江苏能源监管办全年累计对增量配电企业颁发许可证6张,其中列入国家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企业5家,并解决大屯地区存量配电网合法合规运行的历史遗留问题,发证数量名列全国前茅。时值改革开放40周年之际,这6张沉甸甸的电力业务许可证为江苏电力改革事业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一、深入调研,实事求是树机制
今年,江苏能源监管办通过专题座谈、专题调研以及实地考察等方式详细了解项目单位在业主确定、配电区域划分、配电设施接入系统以及配电价格制定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就许可证申办、增量配电价格与电费结算、电力安全和供电服务、加强后续监管等问题向企业作现场解答,为增量配电企业提供了有力支持。
二、多方协调,千方百计解疑难
江苏能源监管办急企业之所急,针对问题困难较多的项目建立横纵结合的联动机制。如对争议较大的非电网存量项目,横向方面与省能源局、相关市政府部门充分沟通,甚至在许可审核环节邀请地方政府部门参加会商,通过多部门合作力推项目落地;纵向方面请示国家能源局对有关政策进行解读,在政策把握方面获得坚实保障。通过横纵双向、多方主体的持续沟通协调,共同推动配电业务许可证的顺利颁发。
三、建章立制,未雨绸缪强监管
江苏能源监管办邀请有关增量配售电企业及供电营销专家组成编写组,启动《江苏增量配电网供电服务规范(试行)》编制工作。经过编写组认真研究讨论,形成《江苏增量配电网供电服务规范(试行)》初稿,《规范》共五章三十八条,对增量配售电企业供电服务提出规范化的具体要求,并明确了各项监管措施。在征求省相关单位及增量配电网企业意见后,通过门户网站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将在听取和吸收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后进一步修改完善并出台。届时该规范将与国家能源局有关准入文件和信用监管机制结合,形成省内对增量配电企业完整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体系,保障江苏增量配电业务改革健康有序开展。
一年来江苏能源监管办唯以实干促改革,在增量配电改革领域创造一系列新的突破,有力鼓舞了电力企业参与增量配电改革的积极性。
一年来的艰苦努力也为江苏增量配电改革深入开展积累了宝贵经验,下一步江苏能源监管办将按照国家能源局工作部署,提高站位,砥砺前行,进一步推动电力改革事业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