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量配电是这一轮电改的重点和希望,是所有新业态的入口和平台。
一直以来,我们把“配电”定义为“将电能逐级配送到用户的电力网络和设施”,大大限制了配电的内涵和范围。因为在我国,“用户”是一个层层叠叠的概念,小到每一个居住单元,中到无数的商业综合体,大到类似“大庆油田”这样的超大型用户,以及众多的园区和独立供区、趸售区,都曾被笼统地视为“用户”。看起来只是一个概念的模糊和混淆,恰恰构成了我国电力能源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根源所在。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要将这一定义中“用户”两字修改成“用能设施”四个字,这样,配电和增量配电的内涵和范围得以大大拓展。
希望在2019年,增量配电改革的推进能够和清理规范转供电、盘活工矿企业配电资产等改革紧密结合,把配电和“微电网”整合起来,把增量配电和历史上已经形成的独立配售电企业统一起来,加快供电牌照颁发速度,推进“百千万工程”,形成数百个面积在几十、几百平方公里以上的园区、新区增量配电(包括众多的现有独立供区),数千个大型工矿用户增量配电、数万个商业综合体(包括机场、高铁站等综合体)“微电网”增量配电,尽快培育更多的新型供电营业主体和综合能源服务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