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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将混改试点扩大至增量配电改革等盈利深水区

2018-12-27 09:08:12 经济观察网 作者:余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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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5日下午,经济观察网记者从“国家电网全面深化改革十大举措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在探索增量配电、交易机构、抽水蓄能电站等混改基础上,国家电网正将混改试点扩大至特高压直流工程、增量配电改革、综合能源服务等盈利深水区。

混合所有制改革试水5年后,电网龙头企业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网”)终于向深水区发力。12月25日下午,经济观察网记者从“国家电网全面深化改革十大举措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在探索增量配电、交易机构、抽水蓄能电站等混改基础上,国家电网正将混改试点扩大至特高压直流工程、增量配电改革、综合能源服务等盈利深水区。

“在特高压直流工程领域,国家电网诚意邀请追求长期回报及协同合作的保险、大型产业基金以及相关地方政府所属投资平台等投资者参股。只要理念契合,国有资本、民营资本我们都欢迎。”国家电网财务部主任冯来法透露。

对于缘何首次在“特高压”这一电网核心业务领域推行混革,冯来法表示,一方面希望发挥国有企业“六个力量”,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增强国有经济活力和影响力,另一方面则希望与社会共享创新发展成果,推动多种所有制经济合作共赢,实现多渠道筹集电网建设资金。

事实上,早在2014年,国家电网便对分布式电源并网、电动汽车充换电市场、抽水蓄能电站、调峰调频储能四大领域进行混改尝试,并引入社会资本。然而,由于这些区域并非电网业务核心领域,因此一度被外界认为是避重就轻,甚至是“甩包袱”。

特高压直流工程,这一被称为“钱景”最好的电网公司核心业务,与1000千伏及以上交流工程共同构成了我国电网网架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承担远距离跨区输电职能,并具有投资金额大、技术等级高、资源优化配置能力强、运营和收益稳定等特点。

来自国家电网的最新数据显示,目前,全国在运特高压工程共有“八交十三直”21项,其中国家电网在运“八交十直”共18项,占据绝对主力。社会效益明显、资产边界清晰、价格独立透明等特点引发各路资本对其趋之若鹜。加之今年9月,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进一批输变电重点工程规划建设工作的通知》的下发,12条特高压输电线路,有望激活特高压新一轮开工潮,并带动相关电力设备需求。

另一电网公司核心业务——增量配电,作为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的推进的重要改革任务,也将被国家电网持续推进。据国网发展部副主任赵洪磊介绍,截至目前,全国共批复增量配电改革3批试点项目,累计320个。其中,国家电网经营区域内256个,已确定业主87个,完成公司组建51个,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24个,实现并网34个,15个试点项目开展了配售电业务。其中,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参与了47个项目,引入民营资本36家。

不过,作为新生事物的增量配电改革,由于涉及主体众多,缺乏可借鉴经验,在推进过程中依然面临诸多问题,如社会各方对增量配电改革诉求依旧多元,配售电公司盈利模式尚待探索,部分园区项目落地也未达预期。“部分发电企业希望向下游延伸业务,通过发售甚至发配售一体提高盈利能力;部分民营企业希望绑定用户资源,拓展其他增值服务市场。各方主体对增量配电改革的认识不一,需要在项目前期阶段加强协调与磨合。”赵洪磊说,“下一步,增量配电改革项目将在政府统一规划下开展,将加强试点项目的前期论证,拓展增量配电业务的新模式新业态,并建立增量配电改革评估机制。”

值得关注的是,此轮混改国家电网除向特高压直流工程、增量配电改革等业务核心领域深耕,还将在交易机构股份制改造、综合能源服务开放合作力度、抽水蓄能投资合作、装备制造企业分板块整体上市、电动汽车公司混革、信息通信产业混革、通航业务混革、金融业务混改十大方面同时推进。

“此前,国家电网已在电网、产业、金融三个领域实施了混合所有制改革,并初见成效,但公司治理结构仍不健全,市场化机制有待完善。本次混改进行了扩围,向更多领域进行开放,并加大合作力度,力争通过混改带动体制机制的全面转变。改革决心之大,范围之广前所未有。”国家电网体改办主任杨新法表示。

此次引入社会资本的“活水”,几乎涵盖国家电网的全部经营范围。而适度引入社会资本,不仅可以获取外部资源,还将有利于电网企业规范治理并逐步建立市场化约束机制。在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的攻坚阶段,国家电网系列改革举措的推出,无疑向社会各界表达了坚定改革的决心。不过,如何让社会资本尤其是民营投资主体“入场”,切实分得改革红利,真正参与到公共电网建设,将成为下一步各方关注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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