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请报送第四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的通知》(发改办运行〔2018〕1673号),正式启动第四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申报工作。前三批试点已经达到了320个,且基本实现了地市全覆盖。本次第四批项目申报,较前三批也有较大区别,而这些区别也充分体现了政府主管部门对于稳妥推进增量配电的思路。
(1)申报准备时间充裕
从发布到1月20日上报,总计时间超过3周,准备时间很充裕。而前几批试点留给各试点准备时间并不多。做好增量配电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是非常有必要的,也是我们一直建议的。
(2)精心选择试点项目
增量配电改革不是为了发展更多的增量配电项目,而是为了落地更多的成功项目。那么试点项目的选择就非常重要了。除了时间需要充裕以外,此次文件提到了“一达到、五鼓励、一遵循”七大申报原则。而这些原则既是政府主管部门对于项目优劣的把控,也是各申请方为了成功申请必须认真考虑的原则。
(3)试点申报需要专业规划数据支撑
文件指出,试点项目应达到一定的面积和投资规模,原则上供电面积在10平方公里以上,规划三年内年供电量达到1亿千瓦时以上,或电网投资规模在1亿元以上。虽然试点申报可以拍脑袋胡乱申报,但此次申报要求更严,在精心选择试点项目的原则下,还会组织第三方专家评估。试点申报数据不是信口雌黄,需要专业的电力规划团队协助。试点申报项目即便没有完成规划,但也需要专业规划数据支撑。
(4)组织第三方评估
这也是本次试点申报最大的特点之一,它也充分体现了更加重视增量配电项目前期工作的思路。从项目一开端,就筛选优质项目,淘汰劣质项目,能够增大项目最终成功落地的概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