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随着第四批增量配电试点申报工作的开展(第四批增量配电试点的6个关键词),观茶君不断收到小伙伴们提出的各种问题,其中不少问题具有共性。观茶君特结合电改政策和各地电改实践将常见问题做了整理,供各位参考。因时间精力所限,只做简单说明。
1、谁是增量配电试点项目的申报主体,是企业还是政府?
观茶君:是政府,不是企业。
按照《通知》要求,各地发展改革部门、经济运行部门、能源主管部门明确1个牵头单位,成立协调机制,各家形成合力,简化程序,减少环节,明确责任,共同申报试点。
但是,对于电网企业以外已投资、建设和运营存量配电网的项目投资者,可以直接向省政府部门申请列为试点。
2、对于已经确定业主但尚未列入试点的项目怎么办?是否可以申报试点?
观茶君:可以直接列入试点。
根据《通知》,符合地方政府经济发展规划且已经得到批复的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产业园区等,已确定业主的项目,可以由省政府相关部门直接列入申报试点。
电网企业以外已投资、建设和运营存量配电网的项目投资者,直接向省政府相关部门申请将其作为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业主不变,不再履行招标程序。
3、申报增量配电试点时,是否需要确定将来的项目业主?
观茶君:不需要。
4、我们拥有自有产权的存量配电资产,可以以此为基础申报试点吗?
观茶君:可以。除电网企业存量资产外的其他主体的存量资产,可以申报试点;具备条件的,还可以直接申请成为项目业主,直接申领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
5、申报增量配电试点时,是否需要做好配电网规划并同时提交?
观茶君:不需要。
6、对于已做过电网规划的区域,可以申报试点吗?
观茶君:可以。
7、增量配电试点范围内的原有规划怎么办?
观茶君:等试点批复后进行修编,或重新规划。
8、拟申报的增量配电试点的区域内有电网企业的存量资产,可以申报试点吗?
观茶君:可以,在申报材料中注明即可。
9、申报增量配电试点的材料,要求提供的相关意见“包括对配电区域划分的意见和配电网价格核定的意见”,如何理解?必须与电网企业就区域范围达成一致吗?
观茶君:我们理解,配电区域划分的意见,指的是政府部门提出的划分意见,不是与电网企业达成的一致意见。需要提醒的是,因时间紧,政府部门提出的意见应该是初步的,未必是最后执行的配电区域划分意见。配电区域划分问题有专门的办法予以解决,试点正式批发后可依据该办法进行最终划定。
关于“配电价格核定的意见”,依据配电价格核定意见,在采用招标等市场化方式选择业主的情况下,须采用招标定价法确定配电价格,因此,可以简要表述为:配电价格采用招标定价法,在确定业主时予以明确。
10、申报增量配电试点,必须经当地电网企业同意吗?
观茶君:不用。
11、对于增量配电试点,有电压等级限制吗?
观茶君:原则上包括220千伏、330千伏及以下。
12、对于增量配电试点,有面积大小限制吗?
观茶君:有,太小了不行。
《通知》要求,试点项目应达到一定的面积和投资规模,原则上供电面积在10平方公里以上,规划三年内年供电量达到1亿千瓦时以上,或电网投资规模在1亿元以上。
13、试点有数量限制吗?
观茶君:没有。
14、增量配电试点的身份,是电网还是用户?
观茶君:是电网,不是用户。
15、搞增量配电试点,电网企业会不会故意卡我们,或将来在电网接入、互联方面设置障碍?
观茶君:电网企业是党领导的中央企业,政治觉悟没有那么低;万一出现类似情况,相信党和政府绝不会袖手旁观。《通知》就明确要求,电网企业要全力支持试点项目。电网企业要坚决贯彻中央电力体制改革和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精神,服从大局,主动作为,配合各级政府做好增量配电业务改革工作。对试点项目,电网企业要保障安全可靠供电,保障电网公平无歧视开放,提供公平优质高效的并网服务,提供必要的输配电服务和报装、计量、抄表、维修、收费等各类供电服务,公开输配电网络的可用容量和实际使用容量等信息,及时提出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的意见,加快办理并网接入、供电服务等手续。对于电网企业参与或涉及存量资产的试点项目,电网企业还要加快办理电网投资建设、资产评估、股东意见等手续,避免层层设置环节、推诿扯皮、强行干涉,保障试点项目顺利推进。
16、还有一些具体问题搞不清楚,怎么办?
观茶君:推荐您看看观茶君团队新书《增量配电业务改革政策研究与实务》,里面有比较详细的解释。如果还是不明白,可以拨打观茶君团队支持电话:010-83913636转8057、8040
电改非易事,且行且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