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规划设计总院日前发布了《关于紧急报送第四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补充材料的函》。
补充材料包括的内容有:
(一)省级配电网“十三五”发展规划。
(二)试点项目上位规划情况,包括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产业规划等。
(三)试点项目范围内电网企业及其他投资主体存量资产情况,包括资产权属、规模、建设和利用情况。
(四)试点情况周边电网情况,以及项目接入公用电网的初步考虑。
(五)试点项目供电方式情况。
(六)试点项目范围内电源情况等。
有关电子版材料须于3月26日下班前提交。
详情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