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从2020年开始暂停审批设立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今年秋季开始严控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规模,积极引导纯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转设为高中或中职学校,并加大督查督导力度。
我市还制定了《株洲市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实施方案》,围绕“严格控制增量、逐步消化存量”总目标,全面开展规范民办义务教育专项工作,推进义务教育结构优化和布局调整,到2022年底前我市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规模占比市域内控制在合理范围之内,确保今后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规模只降不增,“公参民”专项整治及民办义务教育办学行为规范等按期治理到位。
同时,按照“五个一批”的措施落实缩减任务:
1、缩规一批,就是缩减一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计划和办学规模。
2、转公一批,就是将符合条件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转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
3、转设一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校学生占比高的县市区,积极鼓励和引导有意向转设的现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转为非义务教育民办学校。
4、关停一批,对于办学条件不达标,教育教学管理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等问题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依法依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不到位或不具备整改条件的,依法依规责令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
5、购买学位一批,地方政府向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购买学位,保障学生享有免费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市委副书记、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胡长春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大监督力度,规范办学行为;增加投入强度,保障经费支撑;加快治理进度,以“一校一策”完成“公参民”清理工作;彰显人文温度,充分考虑学生、家长、教师的诉求,用心用情办好教育民生事实;定期研究调度,各级各部门对照专项工作方案,主动认领、密切配合;加大督导力度,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地区、部门和学校,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