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报送第二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的通知》,在加快推动第一批试点项目落地实施中提到,第一批试点应于9月底前确定项目业主,开展项目实施工作,9月底前仍未确定项目业主的项目,将不再保留试点资格!
一段时间以来,为了达到9月底前完成的目标,不时有各地增量配电项目合作的消息传出。近期,小编获悉了一大波增量配电试点招标信息,特整理部分项目如下,以供参考。
1.海南省第一批增量配电网试点项目评优公告
(一)美安科技新城智能微电网项目。
美安科技新城位于海口市的西南侧,北至南海大道、西至海口市界,东至疏港公路和海口火山群国家地质公园边界,规划总面积约40.7平方公里。现开展增量配电网试点范围为:北至南海大道,南至美安四横路,西至海南西环线、美安一纵路,东至粤海大道,规划总面积为16.7平方公里。规划建设110千伏线路2×7.5公里。110千伏电缆线路约6公里。10千伏开闭所19座,10千伏主干电缆线路约100公里。目前,试点项目已建设1座110kV变电站,主变本期规模2×5万千伏安,110千伏线路2×10公里,在建10千伏开闭所3座,在建10千伏主干电缆线路约10公里。
(二)金鹿工业园增量配电项目。
试点项目位于海口市中心组团西南部,绕城高速公路以北,距市区中心约10公里,用地紧临海榆中线,距绕城高速公路和狮子岭工业园区仅1公里,与粤海铁路南港、秀英港、美兰国际机场等交通枢纽距离均不超过20公里,对外交通联系便利。规划区用地总面积为30.66公顷(合460亩)。试点项目规划新建10千伏开闭所1座,10千伏主干架空线路约8公里,10千伏主干电缆线路约1公里。
(三)海南生态智慧新城增量配电项目。
项目用地面积约6.95平方公里,规划范围为东至澄迈县界,南西环货运铁路,西至海榆西线国道,北至西线高速公路。试点项目规划110千伏变电站1座,容量2×6.3万千伏安,110千伏线路约5公里;10千伏开闭所12座,环网柜2座,10千伏线路约41公里。
评优的主要程序
(一)公开招募市场主体阶段。2017年8月24日-31日,在省发改委网站上公布《试点项目业主市场化优选工作方案》、评优公告等,公开招募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
(二)报名阶段。拟参加优选,且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按照《方案》编制《增量配电网业务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大纲》(详见附件2),并按要求申请报告、《增量配电网业务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报送至省发改委。截止时间到2017年9月15日。
(三)评优阶段。省发改委组建项目业主评优委员会在2017年9月18日组织开展评优,提出推荐项目业主名单。
(四)公示阶段。根据评优结果,将推荐的项目业主名单,在省发改委网站上公示7天。
(五)签订协议。如公示无异议,根据《海南省增量配电网改革试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试点项目业主与所属区域政府,或所授权部门签订配电业务服务协议。
本公告的附件可以在jnczlxz@163.com邮箱下载,密码:65380669。报送的书面材料报送海南省发改委交通能源处,相关电子文档发送至hnfgwjnc@163.com邮箱。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1.王善立,18217892233;2.彭斌庆,18089841369。
2.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特许经营项目竞争性磋商
1.1工程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特许经营项目
1.2项目概况:根据批复试点项目规划,试点项目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炎黄大道以北,双湖大道以南,滨河东路和京港澳高速以东,广惠街以西,面积约330平方公里(具体以批复文件为准)。根据批复试点项目规划,承担试点区域内220千伏及以下电网投资、融资、建设及后期运营、移交等工作。
1.3项目编号:郑港财采竞争性磋商2017(001)号
1.4项目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2、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独立核算、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注册资金不低于6000万元人民币;
(2)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以最近一期财务报表为准),最近一期年度财务报表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供应商需提供企业2014、2015、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2017年新成立公司提供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3)供应商应提供掌握电力系统基本技术、经济专业知识,具备电力系统运行、设备维护检修等能力的专业人员列表,并附上述人员的简历以及其职业资格证书;
(4)供应商在磋商公告发布之日止,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的时间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止3年,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磋商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5)供应商须出示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证明材料(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本磋商公告发布之日);
(6)供应商及其关联企业只能有其中一个主体参与投标;
(7)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韩城市经开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业主采购
采购项目编号:HCZC2017-19-F
采购人名称:韩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韩城市新城区太史大街
联系人:李军
联系电话:13609135901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韩城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韩城市新城区太史大街财政局办公楼四楼403
联系方式:0913-8334922
采购内容和要求:
确定韩城市经开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业主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