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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扬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公开招标

2017-09-04 09:46:19 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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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立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江苏省扬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江苏省扬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资本方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立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江苏省扬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江苏省扬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资本方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江苏省扬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资本方招标项目
 
项目编号:JSLX-(2017)公字第01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萧格
 
项目联系电话:0511-8515620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江苏省扬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15952987896
 
联系方式:陆军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江苏立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郭萧格
 
代理机构地址: 0511-85156207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江苏省扬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定一家资本方(也可根据投资比例多方合资),成立一家新的配售电公司。新成立的配售电公司按照苏政办发[2017]110号文中改革试点实施细则要求,承担江苏省扬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的建设及运营管理,开展市场化购售电服务及其他相关增值业务,并承担保底供电及普遍服务。
 
拟成立的公司总投资约人民币3125万元,拟成立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25万元。[组成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单位,应明确各联合体成员所占注册资本的百分比]。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①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② 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联合投标体的成员均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③ 投标人必须是社会资本方或有社会资本方参与的联合投标体(社会资本是指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境内外企业法人,但不包括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2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9月01日 08:30 至 2017年09月07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扬中市中电大道298号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组成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单位携带联合体协议、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各联合体成员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9月21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9月21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扬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标室安排查看一楼显示屏)
 
七、其它补充事宜
 
江苏省扬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
 
资本方招标公告
 
江苏立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对“江苏省扬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资本方招标项目”实行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JSLX-(2017)公字第01号)
 
二、采购人:江苏省扬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项目内容:
 
江苏省扬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定一家资本方(也可根据投资比例多方合资),成立一家新的配售电公司。新成立的配售电公司按照苏政办发[2017]110号文中改革试点实施细则要求,承担江苏省扬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的建设及运营管理,开展市场化购售电服务及其他相关增值业务,并承担保底供电及普遍服务。
 
拟成立的公司总投资约人民币3125万元,拟成立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25万元。[组成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单位,应明确各联合体成员所占注册资本的百分比]。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采购本国资本方。
 
六、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①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② 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联合投标体的成员均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③ 投标人必须是社会资本方或有社会资本方参与的联合投标体(社会资本是指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境内外企业法人,但不包括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
 
七、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审查方式及入围方法和数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通过全部入围。招标公告发布后,潜在投标人少于3个的或资格审查合格少于3个的或投标人少于3个的,依法重新招标。
 
八、招标文件发售与获取: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7年9月1日 至2017年9月7日,请申请人于2017年9月7日 17:30前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组成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单位携带联合体协议、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各联合体成员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至江苏立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扬中市中电大道298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为 500元/每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九、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前交纳人民币贰万元整投标保证金。
 
2、帐户名:江苏立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华光支行
 
4、帐号:70100188000024827
 
5、缴纳方式:必须采用银行本票或汇票,扬中市本地投标人采用本票,异地投标人采用汇票,且保证金出具人与投标人名称应完全一致。
 
6、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不得从非基本账户或分公司、个人等其他账户。
 
7、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
 
十、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十一、拟定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2017年9月21日9:00时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扬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标室安排查看一楼显示屏)。
 
投标人需安排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参加开标。法定代表人参会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参会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十二、招标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9月7日止)
 
十三、联系方式如下:
 
采购人:江苏省扬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陆军 联系电话:15952987896
 
地 址: 扬中市新坝镇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立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萧格 联系电话:0511-85156207
 
地 址:扬中市中电大道298号
 
江苏省扬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 江苏立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9月1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本国资本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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