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湖南能源监管办准予湘潭德盛能源配售电有限公司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这是湖南省增量配电项目首度获得业务许可。
湘潭德盛能源配售电有限公司
该公司是国家首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之一湘潭经开区增量配电试点项目,于2018年1月2日完成工商注册登记,配电区域41.7平方公里,1个营业网点,是混合所有制企业。其中,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占股46%、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占股28%、湘潭九华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占股18%、湖南新奥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占股4%、湖南联诚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占股4%。
接到企业申请,湖南能源监管办非常重视,立即组织开展对申请企业的增量配电试点工作调研,实地考察、了解企业的基本情况和运营规模。
同时,湖南办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对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办法管理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资质〔2016〕353号)的文件要求,主动服务企业,解答企业申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企业的基本证照、资产情况、人员资质、项目审批、运营的配电设施等方面进行了严格审核,确保各项工作依法依规。
首张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的颁发
标志着湖南省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同时为深入推动省内电力体制改革提供了有效的经验,在湖南省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推进工作中具有里程碑式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