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8日,福建能源监管办举行颁证仪式,向宁德市环三售电有限公司颁发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这是福建省继厦门港电后,拥有增量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获得的又一张许可证,标志着售电改革试点在福建省再次迈出实质性步伐。
会上,福建能源监管办就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执行许可制度、电网安全运行、优质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宁德市环三售电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对福建能源监管办多年的关心和支持表示感谢,并表态将按照能源监管机构要求,依法持证,合法经营,主动作为,严格履行社会责任,全力保障运行安全,努力做到服务更便捷,供电更可靠,打造更好的营商环境,让用户体会到改革带来的红利,为推进电力体制改革作出新的贡献。
福建能源监管办党组书记、专员张建平对宁德市环三售电有限公司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 要充分认识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不辜负上级的希望,认真落实好国家电力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二是 要落实能源监管的各项要求,积极参与增量配电网改革工作,做好示范带头作用;三是 把创新放在首位,打造优越的营商环境,形成多方共赢的格局;四是 要认真履行好社会责任,依法设立、合法经营,将服务用户作为首要责任。
下一阶段,福建能源监管办将继续关注宁德市环三售电有限公司创新和发展,帮助协助解决运营中的问题和困难,加强证后监管和服务,促进宁德市环三售电有限公司运作更规范,服务更优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