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福建能源监管办组织召开增量配电电力业务许可证证前辅导座谈会,省发改委、14家增量配电网业务改革试点所在地园区管委会、发改委、项目业主单位负责人,共计3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福建能源监管办宣贯了《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简化优化许可条件、加快推进增量配电项目电力业务许可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及增量配电网规划、市场、供电服务等相关政策。已持证的厦门自贸区港务电力有限公司、宁德市环三售电有限公司和正在申报许可证的福建港城能源有限公司、龙岩市新罗区岩山电力有限公司,在会上还进行了经验交流,并重点汇报了在许可证申报中遇到的问题和解决方法;其他参会单位就目前增量配电网进展情况及存在主要问题进行了交流,福建能源监管办一一给予解答。
会议提出了六点要求:
一要提升站位,将落实本园区的改革任务作为首要政治任务;
二要增强信心,转变思想观念,充分授权企业;
三要形成合力,认清增量配电业务改革的主体;
四要吃透政策,领会政策精神实质,对业主单位给予大力支持;
五要主动担当,业主单位应发挥主导作用;
六要讲求实效,作为改革试点不能推而不动,开而不发,要早落地、早见效。